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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0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25号)第一条规定,经国家税务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根据上述规定,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让您公司对出口货物免抵的增值税计算补缴附加税费是符合相关税收法规规定的,应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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