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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2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二、固定资产在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所属年度一次性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6号公告附表A201020适用财税「2018」54号的纳税人填写。
所以,企业新购置的单价在500万元以下的设备、仪器可以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一次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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