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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9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规定:如果季度销售额不超过九万的,直接在申报表第10栏或者11栏填写当季的销售额(该销售额是指包含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销售额)。如果季度销售额超过九万的需将3%计算出来的不含税销售额填在第7栏,同时减免的1%填写在16栏,还需要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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