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协[2016]14号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6年注册会计师行业领军[后备]人才[管理会计咨询方向]”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文时间:2016-05-06
文号:会协[2016]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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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建立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管理会计体系,争取3-5年内,在全国培养出一批管理会计人才”的总体要求,中注协将开展“2016年注册会计师行业领军(后备)人才(管理会计咨询方向)”的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标

  打造能够胜任特殊业务领域、高端需求、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一特三高”企业全流程管理会计咨询服务,具有良好的管理会计理论功底和深厚的管理会计咨询实务经验,懂经营、善管理、通理财的注册会计师行业领军人才。

  二、选拔对象及人数

  本次选拔对象为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管理会计咨询业务的注册会计师。选拔人数35名左右。

  本次选拔以中注协发布的《2015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所列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的注册会计师为主,排名前20家的会计师事务所,每家可推荐不超过8人;排名21-100家的会计师事务所,每家可推荐不超过4人。同时面向各地2015年综合评价前10家且2015年度综合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每家可推荐不超过1人。

  2015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链接地址:http://www.cicpa.org.cn/news/201508/t20150803_47441.html。

  三、选拔条件

  报名参加选拔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考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5年以上,其中:《2015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所列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高级经理以上级别人员;各地2015年度综合评价前10家且2015年度综合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合伙人级别人员。

  2.过去3年从事过管理会计咨询业务。

  3.职业诚信道德记录良好,最近3年未受过行业惩戒、行政处罚或承担过执业民事责任。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5月1日以后出生,以有效身份证件信息为准),身体健康。

  5.由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及考生所提供管理会计咨询服务的企业客户负责推荐。

  会计师事务所可在推荐参加选拔的注册会计师中注明“重点推荐意见”,重点推荐人员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2015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中,排名前20家的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重点推荐”不超过2人;排名21-100家的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重点推荐”不超过1人。

  四、申报材料

  考生需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2016年注册会计师行业领军(后备)人才(管理会计咨询方向)选拔测试”报名表(见附件1)和推荐信两部分。

  (一) 报名表。包括考生基本信息、学习及工作经历、执业情况及主要客户、参与行业活动情况、获奖情况、所在会计师事务所推荐意见等。所在会计师事务所推荐意见须从职业道德品质,职业经验,个人专长和工作业绩,团队协调能力等四个方面阐述,不超过800字。报名表须个人签字、地方注协盖章确认及会计师事务所盖章。

  (二) 推荐信。考生所提供管理会计咨询相关服务的企业客户签名(盖章)的推荐信。

  五、选拔方式

  选拔包括审核考生申报材料、笔试、面试(包含无领导小组讨论和结构化两个环节)等三种方式。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按照选拔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结构化面试各占总成绩的20%和40%。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确定入选人员。

  (一)审核考生申报材料。根据考生报名材料内容筛选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并通过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审核,确定参加笔试名单。

  (二)笔试。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管理会计相关专业知识及英语能力,总分150分。其中,专业知识测试满分100分,重点测试宏观经济热点、管理会计咨询实务及职业道德;英语测试满分50分。

  专业知识测试题型为选择和案例分析。要求考生在准确、全面理解题意的基础上根据试题所给材料做出分析;发现并解决管理会计咨询相关专业问题;准确把握国内外管理会计发展宏观政策和热点。英语测试题型为英汉互译和写作。要求考生能够对所考察的专业知识用英语进行流畅表述。

  (三) 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分为两个环节,第一环节为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第二环节为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包括综合能力测试和英语测试。

  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全面领导力,包括领导潜质、综合分析能力、表达沟通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结构化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宏观视野与战略思维,职业道德、价值观与态度,专业素质及英语听说能力。

  六、报名流程及审核

  报名采取个人网络报名和提交申报材料同时进行的方式。

  (一) 个人网络报名。请考生于5月20日(周五)前,使用电脑点击链接(https://www.97gg.net/T7HsGz),输入手机号码、获得验证码后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个人电子照片。

  (二) 提交申报材料。请省级注协收到通知后及时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报名,审核考生最近3年未受过行业惩戒、行政处罚并盖章,于5月20日(周五)前将申报材料及“2016年注册会计师行业领军(后备)人才(管理会计咨询方向)选拔测试”报名汇总表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报送我会,并寄送原件。

  会计师事务所的报名工作由总所统一负责,考生在分所工作的,应经分所所在地省级注协审核并盖章。

  中注协将以短信及邮件方式通知审核通过参加笔试、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考生以及最终入选人员,并发送考生守则、考试安排、培训安排等重要信息,请务必正确填写有关信息。确认报名将以带签章纸质版材料为准。

  七、时间、地点安排及相关提示

  笔试时间为5月29日(周日)上午8:30开始,安排在北京、上海、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举行,考生可在报名表中选择笔试考场。面试时间为6月18-19日(周六、日),统一安排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举行。请考生在参加笔试、面试当天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执业证书复印件,以备查验。

  通过面试的考生名单将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cicpa.org.cn)公示,请注意登录网站查看。入选人员将于7月18日至8月5日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进行首期集中培训。

  八、联系方式

  中注协联系人:继续教育部宋祉健;联系电话:010-88250162;

  传真:010-88250056;电子邮箱:cpalingjun@cicpa.org.cn。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地址:北京顺义区天竺镇丽苑街9号;联系人:薛虓坤;联系电话:010-64505120。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地址:上海市青浦区蟠龙路200号;联系人:宋坤玥;联系电话:021-69768712。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地址:厦门市环岛南路4001号;联系人:聂姝影;联系电话:0592-2578196。

  网络报名技术问题联系人:苏亚英;联系电话:010-58561199转9990。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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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的计税期间

  除了临时性经营活动,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是一个连续不间断的过程,因此各税种法律法规规定,纳税人需要以一定的、固定的时间周期为限,对这个期间内的应纳税额依法进行计算并缴纳,这个税法规定的纳税人据以计算应纳税额、履行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义务的时间区间,就是计税期间。计税期间按照纳税人经营行为的连续性,又可分为按期纳税和按次纳税两个大类。

  纳税人按照确定的计税期间确认纳税义务并依法计算的税款,需要及时足额的缴纳入库。因此,税法又对纳税人在每个计税期间结束后,申报缴纳税款的最后时点进行了限制,形成了一段缴纳税款的法定期限,就是申报纳税期限。纳税人必须守法遵规,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缴纳税款,超过期限的,会被依法加收滞纳金及处理。

  计税期间和申报纳税期限是一对焦不离孟、孟不离焦的两个核心征管要素,共同解决纳税人多长时间计算一次应纳税款,以及在什么时间缴纳入库的问题。

  增值税的计税期间也同样分为按期纳税和按次纳税两种情形。小规模纳税人按期纳税和按次纳税,还可以享受不同的增值税起征点优惠。扣缴和预缴增值税的,其计税期间以纳税人确定。

  一、一般规定

  按期纳税的计税期间最短为10日,最长为一个季度。《增值税法》第三十条规定,增值税的计税期间分别为十日、十五日、一个月或者一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计税期间,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

  按次纳税的是不经常发生应税交易的纳税人,《增值税法》规定,这种纳税人可以按次纳税。

  二、特殊规定

  但税法也对一些特殊的不经常发生应税交易的纳税人,以及从事特定应税交易的自然人,也确定按月计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起征点标准等增值税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4号)第二条规定,自然人发生下列情形,适用10号公告第一条规定的以一个月为一个计税期间的起征点标准:

  一是自然人取得2025年8月8日起(含当日)新发行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的利息。一次性收取利息的,以对应计息期月均分摊的利息,确定月销售额。

  二是自然人出租不动产。一次性收取多月租金的,以对应租赁期月均分摊的租金,确定月销售额。

  三是互联网平台内从业人员自互联网平台企业取得服务收入,并由互联网平台企业按照规定办理增值税等税费代办申报。从业人员自互联网平台企业取得的服务收入按月确定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四是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通过“反向开票”销售报废产品,并由资源回收企业按照规定办理增值税等税费代办申报。资源回收企业按月为出售者代办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个人所得税的申报事项,按规定缴纳代办税费。

  五是保险代理人为保险企业提供保险代理服务,并由保险企业按照规定办理增值税等税费代办申报。保险企业按月为个人代理人代办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个人所得税申报报,按规定缴纳代办税款。证券经纪人、信用卡和旅游行业代理人比照执行。

  三、选择规定

  由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经营特点,选择适用按月10万元起征点,也可以选择适用按季30万元起征点。因此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行选择以一个月或一个季度为计税期间。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适用增值税法第三十条规定的以一个季度为一个计税期间。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

增值税的申报纳税期限

  除了临时性经营活动,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是一个连续不间断的过程,因此各税种法律法规规定,纳税人需要以一定的、固定的时间周期为限,对这个期间内的应纳税额依法进行计算并缴纳,这个税法规定的纳税人据以计算应纳税额、履行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义务的时间区间,就是计税期间。计税期间按照纳税人经营行为的连续性,又可分为按期纳税和按次纳税两个大类。

  纳税人按照确定的计税期间确认纳税义务并依法计算的税款,需要及时足额的缴纳入库。因此,税法又对纳税人在每个计税期间结束后,申报缴纳税款的最后时点进行了限制,形成了一段缴纳税款的法定期限,就是申报纳税期限。纳税人必须守法遵规,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缴纳税款,超过期限的,会被依法加收滞纳金及处理。

  计税期间和申报纳税期限是一对焦不离孟、孟不离焦的两个核心征管要素,共同解决纳税人多长时间计算一次应纳税款,以及在什么时间缴纳入库的问题。

  增值税的计税期间也同样分为按期纳税和按次纳税两种情形。小规模纳税人按期纳税和按次纳税,还可以享受不同的增值税起征点优惠。扣缴和预缴增值税的,其计税期间以纳税人确定。

  《增值税法》对增值税纳税人申报纳税期限对应不同的计税期间分别规定。

  一、按期纳税的申报纳税期限

  纳税人以一个月或者一个季度为一个计税期间的,自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纳税。

  纳税人以十日或者十五日为一个计税期间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五日内预缴税款,自次月一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纳税。

  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按照海关规定的期限申报并缴纳税款。

  二、按次纳税的申报纳税期限

  《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按次纳税的纳税人,销售额达到起征点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至次年6月30日前申报纳税。

  三、预缴税款的申报纳税期限

  《增值税预缴税款管理办法》(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4号),对五种预缴增值税情形规定了不同的申报纳税期限。

  一是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至次月(按季纳税的,为季度结束后的次月,下同)纳税申报期结束前预缴税款。

  二是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提供建筑服务,以及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收取预收款,应当自收到预收款之日起至次月纳税申报期结束前预缴税款。

  三是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售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当在收到预收款的次月纳税申报期内预缴税款。

  四是纳税人转让或者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内的不动产,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至次月纳税申报期结束前预缴税款。

  五是油气田企业跨省销售与生产原油、天然气相关的服务,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至次月纳税申报期结束前预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