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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8 根据《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2016年第4号)第二条规定,对按简并征期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和个人合伙企业的自然人投资者、企事业承包承租经营者,原则上其个人所得税可实行按季申报;纳税人要求不实行按季申报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其应纳税额大小核定纳税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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