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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7 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等部分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说明:
1.第1行“营业收入”:填报纳税人截至本税款所属期末,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核算的本年累计营业收入。
如:以前年度已经开始经营且按季度预缴纳税申报的纳税人,第二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本行填报本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的累计营业收入。
2.第2行“营业成本”:填报纳税人截至本税款所属期末,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核算的本年累计营业成本。
3.第3行“利润总额”:填报纳税人截至本税款所属期末,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核算的本年累计利润总额。
因此,营业收入即利润表截至本税款所属期末累计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营业成本包括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期间费用和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外支出不需要填报。利润总额即利润表截至本税款所属期末累计利润总额,上述三项无计算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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