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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0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
四、转登记纳税人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以及转登记日当期的期末留抵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核算。
所以应该是留抵+当期进项转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不只是当期进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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