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2148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规定,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因此,现行税收政策并未规定设计费发票的备注栏一定要有工程名称和工程地址。
我要补充
0

陕西焦点聚光咨询有限公司 陕ICP备20260103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