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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4 仅从税法角度分析:增值税是价外税,增值税税率变动不影响会计收入。并且税率的判定是按照纳税义务发生时点确定的。贵公司如果是预收款形式销售的,那么发货时点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贵公司4月1日之后税率执行13%,贵公司增值税税负减轻了,作为计价依据的含税价格理应进行调整。
贵公司合同是否约定不含税价格或税率变动事项等请贵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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