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国税函[2006]934号 关于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印制印有本单位名称发票的批复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使用统一式样的普通发票问题的请示》(粤国税发〔2006〕18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鉴于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利公司)采用电脑联网进行日常经营管理和集中财务核算,所有分支机构的收款机均与主机联网,每天的销售业务数据传送到安利公司电脑主机进行统一核算和处理,同意由你局按照税控收款机发票式样的要素,核准印制安利公司冠名发票,以适应安利公司MIS系统管理需要。
安利公司在全国各地的分支机构按规定可以向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印制安利公司冠名发票。
法规国税函[2006]807号 关于明确与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有关文件效力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考虑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4]143号)是依据2001年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2002年10月15日实施的《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1998]59号)相关部分条款的修订,两个文件间相互依存,互为补充。
为了避免税务行政执法产生歧义,现明确国税发[1998]59号文件中没有被国税发[2004]143号文件修订或废止的条款及附件仍然有效。
法规国税函[2006]813号 关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册登记联加盖开票单位印章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79号)的有关规定,在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应在发票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抵扣联和报税联不得加盖印章,对于是否在注册登记联加盖开票单位印章的问题未做明确规定。
经与公安部协商,决定从2006年10月1日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册登记联一律加盖开票单位印章。
法规国税函[2006]814号 国税总局转发《海关总署关于恢复对黄金及其饰品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解决部分出口企业出口含金成份产品无法办理免税手续的问题,经协商,海关总署最近下发了《海关总署关于恢复对黄金及其饰品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有关问题的通知》(署监发[2006]313号)。现将署监发[2006]313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有关规定执行。
在署监发[2006]313号文件下发之前已出口的相关含金成份产品,由于执行《海关总署关于对出口黄金饰品的黄金原料部分不再签发出口报关单退税证明联的通知》(署通[2000]486号),无法取得出口货物报关单退税联的,允许出口企业凭海关相关证明及增值税专用发票、收汇核销单等凭证办理免税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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