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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4 根据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职工个人取得冬季取暖补贴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黑地税函[2006]52号
职工个人取得的冬季取暖补贴,以工资形式发放的,应全额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以实报实销形式发放的,每人每年不超过3000元的,可不作为个人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000元的,就超过部分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所以按照黑龙江的政策,贵公司发放的取暖补贴是需要并入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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