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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10〕79号
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第五条 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
所以,转让股权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企业股东将所有股份转让企业股东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贵公司不是代扣代缴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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