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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0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2006)
第二章 确认和计量
第四条 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相当长时间一般指一年以上。
所以,一般借款直接购买固定资产直接使用的,相关利息不能资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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