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专票的10个常见问题
发文时间:2021-03-02
作者:四川税务
来源:四川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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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务UKey的初始密码是什么?


  答:税务UKey初始密码:88888888。


  2.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税务UKey版)主要包括哪些栏目?


  答:主要包括首页、发票管理、数据管理、系统设置、系统维护、成品油模块(成品油企业可见)。


  3.如何在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税务UKey版)中增加客户编码?


  答:依次点击“系统设置-基础编码设置-客户编码”进入客户编码界面,点击左侧“增加客户信息类别”上方的“增加”按钮,在输入框中填写客户类别名称,点击“确定”可以看到客户信息类别下出现了新增加的客户类别。选中该类别后,点击右侧新增按钮,填写购买方客户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邮件地址等信息,点击“立即提交”。提示“增加客户信息列表内容成功”。点击“确认”完成客户信息新增。这样开票时可直接选取使用该客户信息。同时客户编码模块也提供导入,导出和打印功能。


  4.如何在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税务UKey版)中进行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赋码?


  答:依次点击“系统设置-基础编码设置-自定义货物与劳务编码”进入商品编码界面,左侧选择一个商品编码类别,右侧点击“新增商品”按钮。在新增商品输入框中输入名称,自动生成简码,继续输入规格型号、单位、单价,点击“立即提交”。点击要赋码的商品行最右侧“赋码”按钮。在弹出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中选择准确的编码,或者通过查询搜索来选择要赋的商品编码。勾选是否使用优惠政策,确认税率,是否含税标志后,就可以确认提交了。这时返回商品编码页面,看到该商品赋码成功,显示对应编码。如需批量赋码,可勾选多个需要赋码的同类商品,点击“批量赋码”按钮,即可完成赋码。商品编码模块也提供导入,导出和打印功能。


  5.如何在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税务UKey版)中查看纳税人基本信息、版权信息、开票系统版本信息等信息?


  答:在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税务UKey版)首页点击右上方图标,显示帮助主体菜单,点击“关于”可查看纳税人基本信息、版权信息、开票系统版本信息等。


  6.如何在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税务UKey版)中修改账户的密码?


  答:在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税务UKey版)首页点击右上方图标,显示帮助主体菜单,点击“修改密码”可修改当前账户密码。


  7.如何在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税务UKey版)中获取变更后的税务信息?


  答:纳税人需要变更相关税务信息时,可在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税务UKey版)首页点击右上方图标,显示帮助主体菜单,点击“在线变更”获取变更后的信息。


  8.如何在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税务UKey版)中作废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答:系统规定不可以作废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9.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在系统中无法冲红该如何操作?


  答: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冲红需要先申请红字信息表,在开票软件“发票管理/红字信息表/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信息表填开”功能中,依照提示逐项填写内容后,点击“上传”按钮。经税局端审核通过后,可在“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信息表审核下载”页面选择日期范围或填写信息表编号,下载需要的信息表,用于开具红字发票。冲红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参考系统报错提示,更正错误信息后继续操作。为避免冲红报错,需要仔细检查红字信息表填写信息与蓝字发票信息是否一致。


  如果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是成品油专用发票。需要在开具红字发票信息选择页面勾选成品油专用发票标志,或依次点击“成品油/红字信息表/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信息表填开”,勾选涉及销售数量变更或仅涉及销售金额变更,完成红字信息表填开。红字发票信息表填写比对蓝字发票确认信息无误,上传后直至审核通过,再使用对应的红字发票信息表进行增值税电子专用红字发票开具。


  10.如何在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税务UKey版)中退换账号?


  答:在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税务UKey版)首页点击右上方图标,显示帮助主体菜单,点击“退换账号”可退出当前账号,切换其他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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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电池消费税政策分步调整。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部分电池消费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0号),自2026年9月1日起分步调整部分电池产品消费税政策。恢复征收方面:自2026年9月1日起,对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镍氢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全钒液流电池按照2%税率征收消费税;自2027年9月1日起,按照4%税率征收消费税;自2027年4月1日起,对光伏电池(太阳能电池)按照2%税率征收消费税,自2028年4月1日起按照4%税率征收消费税。免税优惠方面:自2026年9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对钠离子电池、固态电池、燃料电池及光伏电池中的钙钛矿电池、叠层电池、砷化镓电池免征消费税。公告还明确了电池消费税征收管理的其他事项,国家税务总局同步发布《关于电池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6号),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明确电池消费税纳税人销售电池产品应当选择《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电池”类编码开具发票等事项。

三、部分能源资源行业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调整。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部分能源资源行业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2号)。对按《国家税务局关于电力行业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89)国税地字第013号〕等文件规定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土地,自2026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按应纳税额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自2027年9月1日起,全额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89)国税地字第013号等文件同时废止。自2026年9月1日起,对企业自有或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公告所列用途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优化离境退税服务。税总货劳发〔2026〕3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离境退税服务推动政策规范落实的通知》明确,自2026年9月1日起,退税商店开具“即买即退”申请单时,可通过上传境外旅客有效身份证件,由开单地代理机构在线完成离境退税资料审核;离境地代理机构对境外旅客身份信息进行核对并按现行规定办结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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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8号《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管理办法》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针对企业财务关心的问题,以十问十答形式梳理如下:

问1:28号公告到底改了什么?答:针对7类个人服务,付钱的公司直接代扣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不再全部由个人跑税务局代开发票缴税。

问2:到底哪7类服务要代扣?答:研发服务、软件服务、设计服务、咨询服务、广播影视节目(作品)制作服务、文化服务、教育服务,仅限这七类。

问3:谁是扣缴义务人?答:支付价款的境内企业(单位),付款时代扣税款,是法定责任主体。

问4:是不是只要向个人付款,就必须代扣?答:不是。仅限上述7类服务;销售货物、租赁、运输劳务等不在本次代扣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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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8:个人已经自己去税务局交过税了,企业还要再扣一遍吗?答:自然人已自行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无需代扣增值税;自然人应当告知扣缴义务人并提供相关信息资料。

问9:企业代扣完,进项能不能抵扣?答:代扣不等于直接抵扣,仍需要以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等凭证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进项税额抵扣的凭证。

问10:什么时候正式执行,过渡期怎么安排?答: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自然人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应税交易,由自然人按照规定自行申报纳税。

一句话总结:11月起,企业支付7类个人服务费用时,需同步履行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的代扣代缴义务,财务部门应提前更新付款与合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