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小型微利企业又迎来了好消息,就是原适用至2024年底的税率减免政策延长到了2027年底,对大多数初创的小企业来说,可以看到未来至少5年内,国家依旧是会大力对小企业提供利好和扶持的。(延期政策参看:《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 )
为了适用“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我们首先需要判断企业是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而判断的条件大家也很熟悉了,总结企业就是对从业人数、应纳税所得额、资产总额有数量上限的限制,且企业不能时国家禁止、限制的行业。对于三个数量上限的条件,属于硬指标,就是企业一旦超过上限要求,就会自动判定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那么以总资产为例,近期有很多财务人员咨询,如果企业在一年中,按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但是在某一个季度总资产的金额超过了5000万,是否还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政策?例如一家企业其他条件都符合,但是就是总资产在三季度末超过了5000万元,第一、二、四季度都没有超过,又是否会影响其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要解答这一问题,我们需要先理解企业所得税对于小型微利企业总资产金额的判定是采用什么方法。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第五款我们可以知道,从业人数和总资产在计算时都是按年度平均值判定的。在同一季度内,按季度平均值,即季初值+季末值)÷2;同一年度内,按年度平均值,即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以上述问题为例,企业第三季度时,如果总资产只是稍微超过了5000万的上限,但是3个季度的合计÷3后均值低于5000万,依旧是可以判定低于5000万的上限规定。对于总资产额这一指标,财务人员应当时刻关注资产负债表中资产情况,资产规模上升的同时,也需要对资产质量进行把关。
例如有这样一家企业,因为大量举借外债在账面形成了大额的往来挂账,因此使得总资产规模上升,那么就应该定期对外债进行清理和归还,保持企业资产、负债良性发展。又如有的企业账面积攒了大量的未分配利润,因为有限责任公司对利润分配并没有强制的分配时间要求,因此导致企业总资产规模较大,此种情况还是建议企业及时对未分配利润进行处理。以上就是本次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总资产相关的内容,欢迎大家后台留言分享自己遇到的同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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