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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6 【国家税务总局税案通报·网红网店偷税案件之五】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聊城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处聊城开发区奶泡商贸经营部网络店铺偷税案件。
经查,2023年至2024年,聊城开发区奶泡商贸经营部在网络平台销售货物,通过私人账户收款、未依法办理税务信息确认及纳税申报等方式隐匿收入,少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544.72万元。因该店铺于2024年申请办理了注销,2025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聊城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该店铺实际控制人任威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971.29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全部追缴入库。
消失的网络电商,幕后的「影子老板」。「逃逸式」注销能否逃避税收责任?答案是不能。通过私人账户收款隐匿收入、未依法办理税务信息确认及纳税申报等方式偷逃税款,属于税收征管法明确的违法行为。即使店铺已注销,税务机关仍可依法对实际控制人追缴税费款、滞纳金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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