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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6 根据税务总局编写了《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试行)》(以下简称编码,见附件),并在新系统中增加了编码相关功能。自2016年5月1日起,纳入新系统推行范围的试点纳税人及新办增值税纳税人,应使用新系统选择相应的编码开具增值税发票。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和广东省已使用编码的纳税人,应于5月1日前完成开票软件升级。5月1日前已使用新系统的纳税人,应于8月1日前完成开票软件升级。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时,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的简称会自动显示并打印在发票票面“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或“项目”栏次中。因此,企业开具发票通常前两级简码必须符合规定与实际业务一致,建筑服务一级简码对应二级简码如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等,收到有的分包方开具的工程款发票也应按规定选择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填写必须与税收分类名称一致,未按规定开具的需要退回要求对方重开。所有行业均按上述要求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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