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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1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第二条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
第三条 本准则所称职工,是指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含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也包括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
退休人员与本公司无劳动关系也不对公司提供服务,不属于应付职工薪酬核算范围,且贵公司该指出与收入无关,且不属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如果贵公司再人员退休前计提离职福利的,退休后发放补贴应计入营业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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