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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 对外捐赠属于与收入无关的支出 会计上计入营业外支出。
该行为是民事行为,形式可以以货币和非货币形式。
至于怎么捐捐多少不在税务规定范围内,贵公司按照公司章程或在董事会决议进行执行即可。
税务上只规定了非货币捐赠增值税上做视同销售和捐赠税前扣除的问题。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第五十三条明确,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
1.受赠单位必须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直属机构。如果受赠单位是乡级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则不能税前扣除。
2.向公益性社会团体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必须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所属年度,且受赠单位是在财政、税务、民政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名单上。反之,不能税前扣除。
无票直接做营业外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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