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1045 根据贵公司提供的资料“我公司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一般人,老项目。简易办法征收。8月销售房一套。填写增值税申报表时表三本期自动就有数。请问我公司的情况适合填表三吗?能享受免税销售额扣除吗?”,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第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按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对应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因此,只有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可以扣除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对应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老项目简易计税不能扣除土地价款差额计税,所以,公司的情况不适合填表三。
我要补充
0

陕西焦点聚光咨询有限公司 陕ICP备20260103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