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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3 首先土地使用税不是因为出租自建商品房才发生纳税义务的。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第二条的规定,关于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也就是贵公司拿地之后就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销售商品房的,按照可售面具比例减除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各地执行不一样)。
也就是说如果贵公司自建商品房出租的,该部分土地使用税从拿地时开始需要一直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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