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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退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税函[2005]382号 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
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退休工资免税,在任职公司按照工资薪金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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