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我公司有个小型滑雪场,运营就2个月多,部分岗位特别冷,公司领导决定用小时工,一周上5天,每天2到3小时,这样我在工资表里给开支可以吗,社保还要交吗?

贵公司用工形式为非全日制用工。

劳动合同法第68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非全日制用工是一种用工关系,而不是劳务关系。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一点规定,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所以其工资可以在工资表里列示。

 

保险参照《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关于本市非全日制就业的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三条规定,“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收入和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但每小时不得低于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以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本市统一规定的比例支付社会保险费。”据此可知,单位支付给非全日制职工的劳动报酬中应该包含社会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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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18-10-01
来源:三丰智汇

答疑我公司有个小型滑雪场,因为没有管理人员,与另个公司(玉龙沙湖公司,他们冬季不运营)签了管理服务合同,他们给我全部管理,我支付服务费,这样做可以吗?涉及到哪些税费。另外,雪场只开放3个月,要在村里或其他地方招些临时工,这些人2到3个月,最长不超过3个月,涉及社保的问题吗?运营时间,2018年12月到2019年2月末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商务辅助服务,包括企业管理服务、经纪代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安全保护服务。

(1)企业管理服务,是指提供总部管理、投资与资产管理、市场管理、物业管理、日常综合管理等服务的业务活动。

因此,贵公司上述业务属于支付企业管理费,可以。对方应按规定开具增值税发票,按规定缴纳增值税等相关税费。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因此,社保分为单位缴纳的统筹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单位缴纳统筹部分,就按单位工资总额缴纳。贵公司雇临时工个人社保不需要缴纳,但单位缴纳统筹部分,就按单位工资总额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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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18-10-01
来源:三丰智汇

答疑公司经营10余年,盈利但一直未分红,某股东初始投资2万元,现要撤资,如果双方协议好以初始投资为准,不要红利!就退给他2万元!是否有税收风险,正常应该怎样处理?

上述业务应区分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分别处理。一、法人股东处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
五、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的税务处理
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其取得的资产中,相当于初始出资的部分,应确认为投资收回;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其余部分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
二、个人股东处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终止投资经营收回款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41号公告个人因各种原因终止投资、联营、经营合作等行为,从被投资企业或合作项目、被投资企业的其他投资者以及合作项目的经营合作人取得股权转让收入、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的款项等,均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不要红利!就退给他2万元!有税收风险”。自然人撤资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务部门按被投资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核定其转让收入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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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18-10-01
来源:三丰智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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