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2022年“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功能”还能不能使用?
问:
2022年“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功能”还能不能使用?
答:
为推进“放管服”改革,税务部门推出“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功能”,该功能的使用能帮助纳税人有效防范涉税风险,获得了纳税人的普遍好评。今年汇缴申报期间税务部门会继续提供该提示服务。纳税人在使用该功能之前,需要至少提前一天将财务报表通过网上申报方式报送。在进行汇缴申报数据风险扫描后,系统将可能存在的填报问题反馈给纳税人。纳税人对提示的风险问题进行确认,若经核实不属于填报问题的可直接确认申报并进行缴税操作;若确实存在问题的,应对申报数据进行修改后,重新提交申报并缴纳税款。
答疑企业发放的职工福利,个税如何处理?
企业发放的职工福利,个税如何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福利费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所称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第二条规定: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一)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二)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三)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答疑购进发放福利的进项税额是否可抵扣?
购进发放福利的进项税额是否可抵扣?
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等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答疑企业将资产用于职工奖励/福利,是否应当视同销售处理?如何确认销售收入?
企业将资产用于职工奖励/福利,是否应当视同销售处理?如何确认销售收入?
企业发生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按照被移送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收入。
答疑企业发生的福利费有什么核算规定吗?可否核定?
企业发生的福利费有什么核算规定吗?可否核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
四、关于职工福利费核算问题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单独设置账册,进行准确核算。没有单独设置账册准确核算的,税务机关应责令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税务机关可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进行合理的核定。
答疑实习生和临时工发放的福利费可以税前扣除吗?
问:
实习生和临时工发放的福利费可以税前扣除吗?
可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因雇佣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退休人员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答疑单位向劳务派遣员工发放的福利费可以税前扣除吗?
单位向劳务派遣员工发放的福利费可以税前扣除吗?
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第三条规定,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答疑福利费补贴,是不是都必须按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
福利费补贴,是不是都必须按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
不一定,也有可能按工资薪金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第一条的规定,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不能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福利性补贴,应作为职工福利费,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
答疑上述文件福利费范围,列举内容是部分还是全部?
上述文件福利费范围,列举内容是部分还是全部?
目前有的税务机关执行时是按全部列举来执行的,也就是文件列举的内容可以作为福利费在限额中扣除,
不在范围内的内容,属于与收入无关的支出,不得税前扣除。所得税司巡视员卢云回答:根据《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第三条仅列举了职工福利费的部分内容,没有列举提问中提到的费用项目,如确实是为企业全体属于职工福利性质的费用支出,且符合《税法》规定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以及对支出税前扣除合法性、真实性、相关性、合理性和确定性要求的,可以作为职工福利费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答疑以发票形式报销的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费用,能否计入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
以发票形式报销的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费用,能否计入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第(二)项规定,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属于职工福利费的范围。
对于职工以发票形式报销的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费用,实质还是企业发放,因此可作为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的医疗补贴,按照职工福利费支出的相关规定税前扣除。
答疑为员工报销的供暖费及物业费,能否计入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
为员工报销的供暖费及物业费,能否计入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第(二)项规定,职工福利费包括企业为职工住房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
企业发放的供暖费及物业费补贴属于为职工住房所发放的支出,可作为职工福利费支出,按照相关规定税前扣除。已实行货币化改革将供暖费及物业费作为工资薪金发放的,不得再通过报销的方式重复列支。
答疑集体宿舍的支出,能否计入税前扣除?
集体宿舍的支出,能否计入税前扣除?
企业为员工提供集体宿舍的支出,属于企业为员工提供的用于住房方面的非货币性福利,可以作为福利费支出,按照相关规定税前扣除。
答疑企业每年组织员工体检,能否计入税前扣除?
企业每年组织员工体检,能否计入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第(二)项规定,职工福利费包括企业为职工卫生保健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
企业发生的职工体检费用属于职工卫生保健方面的支出,可以作为职工福利费支出,按照规定税前扣除。
答疑为员工报销的医药费,能否计入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
为员工报销的医药费,能否计入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第(二)项规定,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的职工医疗费用可以作为福利费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已实行医疗统筹(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企业,其为员工报销的医药费不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规定的职工福利费,不得作为职工福利费支出从税前扣除。
答疑职工福利费扣除标准?
职工福利费扣除标准?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答疑企业职工福利费的概念是什么?
企业职工福利费的概念是什么?
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
答疑公司签订的合同中既包括货物运输合同又包括仓储业务,应如何计算印花税?
公司签订的合同中既包括货物运输合同又包括仓储业务,应如何计算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九条规定,同一应税凭证载有两个以上税目事项并分别列明金额的,按照各自适用的税目税率分别计算应纳税额;未分别列明金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因此,公司签订的合同若分别列明货物运输费用和仓储费,应分别以万分之三和千分之一的税率计算缴纳运输合同印花税;若未分别列明金额,则应从高适用千分之一税率计算缴纳印花税。
答疑我们公司为老板的朋友和亲戚代缴社保,请问这部分社保费能否允许我公司税前扣除?
我们公司为老板的朋友和亲戚代缴社保,请问这部分社保费能否允许我公司税前扣除?
答 :
不允许。只有为本单位职工缴纳的才允许税前扣除。
挂靠社保,对你公司会产生较大的法律风险。比如挂靠人出现事故,企业可能要承担赔偿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答疑母公司划转土地给子公司,免征土地增值税吗?
母公司划转土地给子公司,免征土地增值税吗?
由于母子公司之间属于无偿划转,不是有偿的,因此免征土地增值税。母公司将土地划转至子公司,并按照投资处理,可不征土增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1号)规定:“四、单位、个人在改制重组时以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对其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被投资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五、上述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不适用于房地产转移任意一方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情形。
答疑公司自然人股权转让,账面上一直亏损,但是有块土地,股权转让是否存在税?
公司自然人股权转让,账面上一直亏损,但是有块土地,股权转让是否存在税?
若是土地资产占企业总资产比例超过20%的,当地税务局可要求评估,评估增值的金额应并入净资产来核定股权转让卖价,核定的卖价超过所占实收资本份额的部分,需要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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