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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5 首先,在给客户开完发票之后,确认了主营业务收入做法不正确。收入确认应分为会计上根据会计准则等政策确认会计上的收入,以及税收上根据税收政策确认税收收入。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第四十五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二)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三)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的,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四)纳税人发生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所以,该贵公司未开发票服务费在相关服务完成时已经发生纳税义务,应该按未开票收入项目申报缴纳增值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提供劳务确认收入时间,9.劳务费。长期为客户提供重复的劳务收取的劳务费,在相关劳务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所以贵公司服务费应该在服务完成时将相应预收款计入应税收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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