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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 答:(1)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或者出具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给购买方,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2)不属于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需要开具发票给购买方。
参考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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