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4号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备案的公告
发文时间:2019-05-05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4号
时效性:全文有效
收藏
1363

为规范增值税电子发票推行应用,切实保障纳税人权益,根据《关于坚决查处第三方涉税服务借减税降费巧立名目乱收费行为的通知》(税总发[2019]49号)等文件,现将已在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备案的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第一批,17家)公告如下:


平台名称运营商名称免费项目收费项目
51发票平台山东爱信诺航天信息有限公司电子发票版式文件的生成、打印、查询和交付等服务与企业财务系统对接,与企业业务系统对接;
批量维护商品、客户信息、批量开票、定时开票;
通过公众号将发票推送给受票方;
发票存储、托管服务等发票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
百望云百望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发票版式文件的生成、打印、查询和交付及邮件推送等服务电子发票系统软件自建费用
电子发票系统软件租用费用
短信推送服务
电子发票系统运维服务费
运营服务
瑞宏网北京东港瑞宏科技有限公司电子发票版式文件的生成、查询、打印和交付等基础服务根据纳税人提出的定制化开发需求,系统开发、实施、服务费用
票易通供应链协同平台上海云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电子发票版式文件的生成、打印、查询和交付等基础服务提供财税信息化咨询服务
提供财税信息化系统建设(二次开发、接口集成等)
提供设备托管等运维服务
中国保信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发票版式文件的生成、打印、查询、交付、存储系统开发、系统升级、系统对接、系统联调测试、业务和技术7*24小时热线支持、系统运维、安全防护、网络专线及服务器资源等
云票儿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海南高灯科技有限公司电子发票版式文件的生成、查询、打印和交付等基础服务系统对接,定制化,技术改造等服务
慧票云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万物通(山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电子发票版式文件的生成、查询、打印和交付等基础服务定制开发收费
云存储
百望发票云(山东)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山东百望九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电子发票版式文件的生成、查询、打印和交付等基础服务电票短信推送
电票存储费
电票证书费
定制开发维护费
用友电子发票运营平台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发票版式文件的生成、查询、打印和交付等基础服务系统对接开发
现场实施
电子发票平台搭建开发
中穗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发票版式文件的生成、查询、打印和交付等基础服务定制开发
税控设备代采购
云服务费
税控设备托管费用
合力中税电子发票云服务平台北京合力中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电子发票版式文件的生成、查询、打印和交付等基础服务自购、自建平台
定制化开发
租用平台
中科云链电子发票云服务平台北京中科云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电子发票版式文件的生成、查询、打印和交付等基础服务自购、自建平台
宁波百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宁波百旺金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电子发票版式文件的生成、打印、查询、交付、存储代收短信费
定制开发
服务托管
优易票成都优易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电子发票版式文件的生成、查询、打印和交付等基础服务ERP接口定制开发
微信公众号对接
官方查询系统定制开发
电商API接口开发
财务凭证接口开发
盟度电子发票平台北京盟度知汇科技有限公司电子发票版式文件的生成、查询、打印和交付等基础服务消费者申请开票手机端程序(定制)
客户端打印二维码插件费用(定制)
业务系统接口发开费用及其他个性化需求定制开发费用
维护服务费
泰易开票通云服务平台上海容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电子发票版式文件的生成、查询、打印和交付等基础服务税控盘托管服务
税控服务器托管服务
开发实施费用
泰易平台使用费用
票通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北京票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网页上手工开具电子发票,免费提供板式文件生成、打印、查询和交付服务。增值型(电票助手);提供扫码开票、批量开票、手机APP开票等便捷开票方式。
提供企业发票版式文件存储服务。
提供7*12小时线上线下售后服务;提供财税咨询服务。
定制型;提供扫码开票、批量开票、手机APP开票等便捷开票方式;
提供微信公众号开票对接服务;
提供根据用户需求定制开发,提供系统开发运维服务;
提供业务系统对接服务。提供独立的发票管理后台,管理票据服务。提供定制集团版的多个税号管理服务平台。
提供不定时电票/税务等方面培训和售后工作。
提供不定期的平台/接口/软硬件升级更新服务。
增值型(票通宝);提供扫码开票、批量开票、手机APP开票/微信/支付宝扫码开票等便捷开票方式;提供企业发票版式文件存储服务
提供硬件设备票通宝或开票服务器替代电脑;
提供独立的发票管理后台,管理票据服务。
提供不定时的电票/税务等方面培训和售后服务工作。。
提供7*12小时线上线下售后服务;提供财税咨询服务。

一、选择使用电子发票的纳税人自愿选择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或者自建平台。对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提供的服务项目,纳税人可根据需要自愿选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参与、干预、诱导纳税人选择第三方平台。


  二、纳税人在使用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过程中,如遇到违规收取电子发票版式文件的生成、打印、查询和交付等基础服务费用,违反自愿原则强制纳税人购买增值服务,存在不正当价格行为等情况,可向12366纳税服务热线投诉。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2019年5月5日


推荐阅读

增值税的计税期间

  除了临时性经营活动,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是一个连续不间断的过程,因此各税种法律法规规定,纳税人需要以一定的、固定的时间周期为限,对这个期间内的应纳税额依法进行计算并缴纳,这个税法规定的纳税人据以计算应纳税额、履行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义务的时间区间,就是计税期间。计税期间按照纳税人经营行为的连续性,又可分为按期纳税和按次纳税两个大类。

  纳税人按照确定的计税期间确认纳税义务并依法计算的税款,需要及时足额的缴纳入库。因此,税法又对纳税人在每个计税期间结束后,申报缴纳税款的最后时点进行了限制,形成了一段缴纳税款的法定期限,就是申报纳税期限。纳税人必须守法遵规,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缴纳税款,超过期限的,会被依法加收滞纳金及处理。

  计税期间和申报纳税期限是一对焦不离孟、孟不离焦的两个核心征管要素,共同解决纳税人多长时间计算一次应纳税款,以及在什么时间缴纳入库的问题。

  增值税的计税期间也同样分为按期纳税和按次纳税两种情形。小规模纳税人按期纳税和按次纳税,还可以享受不同的增值税起征点优惠。扣缴和预缴增值税的,其计税期间以纳税人确定。

  一、一般规定

  按期纳税的计税期间最短为10日,最长为一个季度。《增值税法》第三十条规定,增值税的计税期间分别为十日、十五日、一个月或者一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计税期间,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

  按次纳税的是不经常发生应税交易的纳税人,《增值税法》规定,这种纳税人可以按次纳税。

  二、特殊规定

  但税法也对一些特殊的不经常发生应税交易的纳税人,以及从事特定应税交易的自然人,也确定按月计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起征点标准等增值税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4号)第二条规定,自然人发生下列情形,适用10号公告第一条规定的以一个月为一个计税期间的起征点标准:

  一是自然人取得2025年8月8日起(含当日)新发行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的利息。一次性收取利息的,以对应计息期月均分摊的利息,确定月销售额。

  二是自然人出租不动产。一次性收取多月租金的,以对应租赁期月均分摊的租金,确定月销售额。

  三是互联网平台内从业人员自互联网平台企业取得服务收入,并由互联网平台企业按照规定办理增值税等税费代办申报。从业人员自互联网平台企业取得的服务收入按月确定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四是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通过“反向开票”销售报废产品,并由资源回收企业按照规定办理增值税等税费代办申报。资源回收企业按月为出售者代办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个人所得税的申报事项,按规定缴纳代办税费。

  五是保险代理人为保险企业提供保险代理服务,并由保险企业按照规定办理增值税等税费代办申报。保险企业按月为个人代理人代办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个人所得税申报报,按规定缴纳代办税款。证券经纪人、信用卡和旅游行业代理人比照执行。

  三、选择规定

  由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经营特点,选择适用按月10万元起征点,也可以选择适用按季30万元起征点。因此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行选择以一个月或一个季度为计税期间。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适用增值税法第三十条规定的以一个季度为一个计税期间。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

增值税的申报纳税期限

  除了临时性经营活动,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是一个连续不间断的过程,因此各税种法律法规规定,纳税人需要以一定的、固定的时间周期为限,对这个期间内的应纳税额依法进行计算并缴纳,这个税法规定的纳税人据以计算应纳税额、履行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义务的时间区间,就是计税期间。计税期间按照纳税人经营行为的连续性,又可分为按期纳税和按次纳税两个大类。

  纳税人按照确定的计税期间确认纳税义务并依法计算的税款,需要及时足额的缴纳入库。因此,税法又对纳税人在每个计税期间结束后,申报缴纳税款的最后时点进行了限制,形成了一段缴纳税款的法定期限,就是申报纳税期限。纳税人必须守法遵规,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缴纳税款,超过期限的,会被依法加收滞纳金及处理。

  计税期间和申报纳税期限是一对焦不离孟、孟不离焦的两个核心征管要素,共同解决纳税人多长时间计算一次应纳税款,以及在什么时间缴纳入库的问题。

  增值税的计税期间也同样分为按期纳税和按次纳税两种情形。小规模纳税人按期纳税和按次纳税,还可以享受不同的增值税起征点优惠。扣缴和预缴增值税的,其计税期间以纳税人确定。

  《增值税法》对增值税纳税人申报纳税期限对应不同的计税期间分别规定。

  一、按期纳税的申报纳税期限

  纳税人以一个月或者一个季度为一个计税期间的,自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纳税。

  纳税人以十日或者十五日为一个计税期间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五日内预缴税款,自次月一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纳税。

  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按照海关规定的期限申报并缴纳税款。

  二、按次纳税的申报纳税期限

  《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按次纳税的纳税人,销售额达到起征点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至次年6月30日前申报纳税。

  三、预缴税款的申报纳税期限

  《增值税预缴税款管理办法》(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4号),对五种预缴增值税情形规定了不同的申报纳税期限。

  一是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至次月(按季纳税的,为季度结束后的次月,下同)纳税申报期结束前预缴税款。

  二是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提供建筑服务,以及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收取预收款,应当自收到预收款之日起至次月纳税申报期结束前预缴税款。

  三是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售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当在收到预收款的次月纳税申报期内预缴税款。

  四是纳税人转让或者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内的不动产,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至次月纳税申报期结束前预缴税款。

  五是油气田企业跨省销售与生产原油、天然气相关的服务,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至次月纳税申报期结束前预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