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827 国税发[2004]153号:第十一条 增值税纳税人应在代开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上,加盖本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根据发票管理办法,自2011年2月1日起,要加盖发票专用章)。
所以税务局代开的专用发票备注栏要加盖申请开票单位的发票专用章。
我要补充
0

陕西焦点聚光咨询有限公司 陕ICP备20260103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