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国家税务总局河北雄安新区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雄安新区税务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河北雄安新区税务局正式挂牌成立的公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立国家税务总局河北雄安新区税务局的批复》(税总函[2019]62号),同意设立国家税务总局河北雄安新区税务局,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雄安新区税务局于2019年6月25日挂牌,负责河北雄安新区范围内的税费征管工作,国家税务总局雄县税务局、安新县税务局、容城县税务局调整为国家税务总局河北雄安新区税务局管理。
办公地址:河北省容城县奥威路55号
邮编:071700
传真:0312-5837773
涉税咨询电话:12366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雄安新区税务局
2019年6月25日
法规冀财税[2019]40号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
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水利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县(市、区)财政局,雄安新区管委会:
现将《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6号)转发你们。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自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归属我省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
二、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政策是贯彻落实国家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执行,确保国家为企业减负政策落到实处。
河北省财政厅
2019年6月13日
法规冀税办函[2019]39号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启用《车辆购置税手机端网上申报缴税系统》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河北雄安新区税务局:
为积极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提升车辆购置税纳税服务便利化,减轻办税服务大厅拥挤情况,省局开发了《车辆购置税手机端网上申报缴税系统》,并完成了上线前测试工作。省局定于9月1日启用《车辆购置税手机端网上申报缴税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各级税务机关要切实做好系统推行宣传工作,务必将业务操作流程手册张贴到汽车销售企业或纳税人集中地方,保证车辆购置税纳税人及时了解系统使用方法。
附件:河北省车购税手机端网上申报操作手册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办公室
2019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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