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我们单位有笔业务,对方给开的发票额度大,但我家实际付款少,给我们的折扣,发票还不能更改成付款数,我想问下差额怎么处理?
有销售折扣的,通过开票系统中折扣模块开具即可。
已经开票的,可以按照销售折让进行红字开票。
答疑总包一般计税(9%税率),分包简易计税也适用于3%税率,也适用于差额计税吗?增值税缴纳=(总包-分包款)*9%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附件2: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贵公司预交时可以差额预交,申报需要全额申报。对方开具专用发票的做进项税勾选认证,开具普通发票的,不能进行进项税抵扣。
答疑年收入超过12万但预缴税款与应纳个人所得税一致,是否需要汇算清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
二、无需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
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94号)有关规定,纳税人在2019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一)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但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
(二)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纳税人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
纳税人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的不需要办理汇算。
答疑征收增值税所得税,如果此笔款项奖励给办税人员,会计分录怎么做?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益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奖金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奖金
贷:银行存款
答疑工资是底薪4000加效益工资4000,一共8000每月,那么社保缴费基数是按4000还是8000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号
一、关于缴费基数的核定依据
1990 年,国家统计局发布了《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国家统计局令第l 号),之后相继下发了一系列通知对有关工资总额统计做出了明确规定,每年各省区市统计局在劳动统计报表制度中对劳动报酬指标亦有具体解释。这些文件都应作为核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依据。凡是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没有明确规定不作为工资收入统计的项目,均应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二、关于工资总额的计算口径
依据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等组成。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不在岗职工生活费;聘用、留用的离退休人员的劳动报酬;外籍及港澳台方人员劳动报酬以及聘用其他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
社保缴费基数为8000 其中个人部分需要在社平工资的60%到3倍进行确定。
答疑上年发票在本年入账是否允许?所得税相关规定文件是什么?
首先所得税上成本费用确认原则是权责发生制。
但是取得发票是税前扣除的条件。也就是说在权责发生制的基础上,未取得发票的成本费用不得税前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之前确认的成本费用未取得发票,汇算之后取得的。可以按照应扣未扣进行处理。五年之内进行补充申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
第六条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答疑我们单位买的商业保险,不是社保,那调整,用做会计分录吗?直接在企业所得税A105000报表上全部金额都调增吗?
目前税前扣除5%的条件判断为是否为全部员工买了补充保险。
您需要根据贵公司实际情况,判断全部调整还是超过5%部分调整。
然后呢,不是在A105000表中调整而是在A105050 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中的第10行和11行进行调整。对应纳税所得额做调增后直接影响汇算的所得税费用。且该差异不是暂时性差异,不需要再另行做会计分录。
答疑如购买的商业保险不属于国家税收政策允许税前扣除的,那么知道是不是允许税前扣除的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 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十五条 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 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 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对于补充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都是商业险性质。所得税上对保险类别没有准确的范围依据,但要求为全体职工购买,少一个都不好使。并且保险资金管理符合相关规定参照财社[2002]18号 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答疑工信部备案通过的企业,采购的设备如何记账,借方入固定资产,还是直接计入费用?
企业疫情物质生产企业采购的设备会计上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确认固定资产;税收上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54号 规定,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答疑 因为工程决算额与合同额差额 做了借营业外支出贷应收账款,这部分营业外支出要调增吗 2013年因为暂估收入暂估多了 导致的应收账款有增值税的余额 当时是营业税?
根据贵公司提供的资料“因为工程决算额与合同额差额做了借营业外支出贷应收账款,2013年因为暂估收入暂估多了 导致的应收账款有增值税的余额”,此项业务“做了借营业外支出贷应收账款”不正确,应少确认收入或冲减已确认的收入(调整未分配利润余额);2013年因为暂估收入暂估多了 导致的应收账款有增值税的余额处理也不正确,2013年未营改增项目应缴纳营业税。
答疑车间受伤工人没有社保,受伤工人工资怎么发?
根据贵公司提供的资料“车间受伤工人没有社保,受伤工人工资怎么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作正常发放处理。
答疑企业给车间工人买商业保险怎么做分录?收到保险公司赔付款怎么做分录?
企业给车间工人买商业保险,具有福利性质,计入职工福利费,如属于非税收政策规定的可以税前扣除的商业保险,企业所得税汇算需要纳税调增处理。收到保险公司赔付款属于被保险人利益,在其他应付款进行核算。
答疑报销个人住房的供暖费,征收个人所得税吗?
个人领取的采暖费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不一。如辽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辽地税发[2002]4号)规定,个人领取的采暖费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答疑自主研发软件产品多次销售,请问每次的成本怎么核算,第一次销售把研发费用结转了,第二次用什么成本
研发费用符合资本化的需要进行资本化。转为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在后期进行摊销,可以选择直线摊销或产量法进行摊销。
研发过程都费用化了,后续就没有费用了.
答疑小规模季度怎么填报增值税报表,我家1月有收入,税率是3;3月有收入,税率是1;1季度没超30万,怎么填报增值税报表主表和附列1,这两个表。
1.一季度销售额=1月份含税收入÷(1+3%)+三月份含税收入÷(1+1%)填报第3栏"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2.根据5号公告第二条及第三条规定"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答疑最新的会计档案保存年限是多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为10年和30年
大多数档案包括凭证、总账明细账都是20年。财务报告是10年。
具体请看文件附表一。
答疑合作建房:一方出钱,另一方是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地。问题1:如果不以房地产公司的名义开发,双方建成后各需要交什么税?问题2:房地产公司的地转在非房地产公司要交什么税?问题3:这种情况怎样筹划能少缴税?主要是不想缴土地增值税。
1.只能以房开公司立项。涉及五证问题。土地使用证需要与立项一致。
2.涉及土增,增值税,相关所得并入所得额计算缴纳所得税。
3.税务筹划不是网络答疑服务范围。
答疑企业收到的土地补偿款是政府补助吗?是计入其他收益科目吗?
政府补助根本特征即无偿性,如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给予的补偿,企业收到的土地补偿款不属于政府补助,应计入“营业务收入”科目。
答疑2018年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是老板自己花钱买的自家东西,开的专用发票写的公司的名头,至今没入账没认证,在网上的认证勾选系统里也没有显示此发票的信息,应该是逾期了,认证不了了。该事项存在什么风险,财务应该如何正确操作?
根据贵公司提供的资料“2018年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是老板自己花钱买的自家东西,开的专用发票写的公司的名头”,此项支出公司未支付、未入账,“在网上的认证勾选系统里也没有显示此发票的信息”未勾选不入账税收上无风险。
答疑白酒生产企业,把品牌授权给别人使用,不在我们企业生产和加工,收取的品牌使用费,都需要交哪些税?
销售无形资产
销售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技术,包括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
自然资源使用权,包括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其他自然资源使用权。
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包括基础设施资产经营权、公共事业特许权、配额、经营权(包括特许经营权、连锁经营权、其他经营权)、经销权、分销权、代理权、会员权、席位权、网络游戏虚拟道具、域名、名称权、肖像权、冠名权、转会费等、所得税。
贵公司贴牌费按照特许权使用费处理,涉及增值税、附加税
陕西焦点聚光咨询有限公司 陕ICP备1801891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