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会计做账的流程是什么?
采用科目汇总表账务处理程序
1、审核、整理、填制各种原始凭证。
2、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3、月末:计提、摊销、结转记账凭证。
4、将所有科目编制科目汇总表。
5、根据科目汇总表登记总账;根据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登记明细账。
6、结账、对账。做到账证、账账、账实相符。
7、编制会计报表,做到数字准确、内容完整,并进行分析说明。
8、将记账凭证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9、按时完成纳税申报。
答疑企业原先使用的是通用机打发票,现在能申请电子版的通用机打发票吗?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全面推广使用电子普通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1号)规定:“三、已核定通用机打发票票种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为其增加通用电子发票票种,纳税人可通过浙江省电子税务局开具通用电子发票。使用冠名发票、医疗服务发票、出租车发票、邮政发票等其他种类发票的纳税人需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特殊种类电子发票票种核定。”
答疑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没有按规定预缴增值税的,应由哪里的税务机关进行处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第十二条的规定,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本办法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而自应当预缴之月起超过6个月没有预缴税款的,由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未按照本办法缴纳税款的,由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答疑请问一下网上勾选下个月的开票日期也能在下个月报税前勾到这个月里吗?
界面上的当前税款所属期,您勾选的发票,将属于当前的所属期;(例:发票税款所属期是6月开具,进行发票勾选并确认勾选后,您的本张发票信息将体现在6月份所属期统计结果内。)
答疑管理费用暂估入帐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 六、关于企业提供有效凭证时间问题。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因此,贵公司租赁费可以计提,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支出发票。
答疑我公司给一家建筑企业供材料,合同已签材料已供,在开发票时该建筑企业更换了新的公司名称,发票需要使用新公司名称。请问老师,这种情况是否需要以新公司名义重新签一份合同?
根据贵公司提供的资料“我公司给一家建筑企业供材料,合同已签材料已供,在开发票时该建筑企业更换了新的公司名称,发票需要使用新公司名称。请问老师,这种情况是否需要以新公司名义重新签一份合同?”,需要重新签一份补充协议进行上述事项的更正。
答疑我公司为房地产开发公司,15年通过招拍挂购买地,全额付款并且合同均以签订完毕,一直未开工,17年12月份因政府部门修理管廊,占用我们一块地,仅为占用,被占用的土地权属还是归于我公司,支付我公司占地补偿款90余万元,词笔款项我公司是否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征企业所得税,分录应该怎么做啊,是冲减土地成本还是计入营业外收入呢。因为土地权属并未发生转移,我公司的土地使用税还是按照原来面积缴纳,不能扣减占地面积后缴纳对吗
根据贵公司提供的资料“我公司为房地产开发公司,15年通过招拍挂购买地,全额付款并且合同均以签订完毕,一直未开工,17年12月份因政府部门修理管廊,占用我们一块地,仅为占用,被占用的土地权属还是归于我公司,支付我公司占地补偿款90余万元,词笔款项我公司是否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征企业所得税,分录应该怎么做啊,是冲减土地成本还是计入营业外收入呢。因为土地权属并未发生转移,我公司的土地使用税还是按照原来面积缴纳,不能扣减占地面积后缴纳对吗”。一、“17年12月份因政府部门修理管廊,占用我们一块地,仅为占用,被占用的土地权属还是归于我公司,支付我公司占地补偿款90余万元”,此行为本质上应属于土地使用权租赁行为,公司收入款项会计处理,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或简易计税。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二、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1989)国税地字第140号 十三、关于对企业的绿化用地可否免征土地使用税问题。对企业厂区(包括生产、办公及生活区)以内的绿化用地,应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厂区以外的公共绿化用地和向社会开放的公园用地,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因此,贵公司厂区以外的公共绿化用地和向社会开放的公园用地,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如果符合税收优惠政策,公司须向税务机关提出减免税申请,以及提供厂区以外的公共绿化用地和向社会开放的公园用地相关证明,审批后执行税收优惠政策。
答疑废业注册资本减少了可以吗?材料,固定资产变现是不是可以减少实收资本,一般税务局是怎么要求的呢
废业与注册资本减少(减资)是两个不同行为。减资是指公司资本过剩或亏损严重,根据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依法减少注册资本金的行为。减资企业仍然持续经营。固定资产变现不能减少实收资本,只是资产形式的转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 五、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的税务处理。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其取得的资产中,相当于初始出资的部分,应确认为投资收回;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其余部分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因此,法人股东减资收回资金三各部分,一是相当于初始出资的部分,应确认为投资收回;二是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免税所得;三是剩余部分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
答疑年底将应交税费下各个明细账清零,怎么结转账务处理,例如进项税、销项税、进项税额转出、已交税金、减免税款、转出未交增值税等明细账期末余额如何清零结转
账套中的年底将应交税费下各个明细账清零,会计上将借贷方明细作对冲分录即可。
答疑购买一石英砂厂,个体执照,现销售,给个体提供发票,怎办?
根据您提供的资料“有个人购买了一个石英砂厂,个体户营业执照,现在要销售,对方要增值税发票,税务局不给个体户 提供发票,怎么办?”。个体工商户在增值税上也划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在开发票上分为购买税控系统自开票和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如何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通常购买税控系统自开票;如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凭据上述材料到本地主管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疑投资方公司所投资项目所有款项都能记在建工程,完工后记入固定资产吗
只有与固定资产有关的支出可以通过在建工程核算,当该工程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计入固定资产。其他与该固定资产无关的费用应该计入当期损益。
答疑李亮是甲企业员工,每月有工资收入,同时又是乙企业法人,但是每月未做工资,乙企业当年不盈利,年底乙企业要给法人开20000元奖金,可以做年终一次性奖金处理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日 国税发〔2005〕9号 规定, 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上述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因此,贵公司如果属于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均可以上述政策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答疑房地产企业给回迁户的家电补贴款如何入帐
房地产企业给回迁户的家电补贴款,如果双方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动迁补偿中明确该补贴包括在动迁补偿款项中,属于土地征用及补偿费,按规定计入“开发成本——土地征用及补偿费”科目;属于动迁补偿款之外的,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答疑我公司是建安企业老项目,2016年11月购入固定资产进项4万,当时认证并转出,2017年5月卖出,税率17%,销项金额3万。请问:销售固定资产汽车可以抵扣4万元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1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属于以下两种情形的,可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同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因此,贵公司“建安企业老项目,2016年11月购入固定资产进项4万,当时认证并转出,2017年5月卖出”,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可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现行政策: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答疑供货商将发票夹在货品中,但未通知我公司。造成发票丢失。我们要求其到税务局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但他们说税务局要求登报发丢失声明,还要每张发票罚款一百元。所以他们不去开已报税证明。请问如果凭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了认证后,能否抵扣?如果不能取得证明,会存在什么税收风险?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 三、简化丢失专用发票的处理流程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1、2,以下统称《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因此,贵公司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所以,需取得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才能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凭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了认证后,增值税进项税不能抵扣。同时企业所得税税前也不能作为扣除凭证扣除。
答疑老师一般人从合作社取得发票,含11的税,分录是借:原材料 进项税额 贷:应付 隐含的税要做分录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下列规定抵扣进项税额:(一)除本条第(二)项规定外,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第(三)项和本通知所称销售发票,是指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而开具的普通发票。(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的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所以,贵公司从合作社取得的普通发票可以按照上述规定进行计算抵扣。但是扣除率是11%还是13%需要根据贵公司所购买农产品是否用于生产17%税率的产品。如果是,可按照13%扣除率进行扣除。会计处理:借:原材料(发票金额*(1-扣除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发票金额*扣除率) 贷:应付账款
答疑企业应收,应付账款长年挂着,应该怎么处理?
一、应收账款: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第二十四条 企业逾期一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五万或者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会计上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二、应付账款: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7年颁布)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现行应付账款的所得税处理和挂账期限没有关系关系,原3年以上应付账款进应税收入的文件已经废止,现行规定为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才转入应税收入。
答疑请教一下,企业应收,应付账款长年挂着,应该怎么处理,有没有新的政策?必须去税务局备案吗?
应收账款: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第二十四条 企业逾期一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五万或者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会计上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应付账款: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7年颁布)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现行应付账款的所得税处理和挂账期限没有关系关系,原3年以上应付账款进应税收入的文件已经废止,现行规定为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才转入应税收入。
答疑出差时把车票弄丢了,网上打印的购票记录,能否报销入账?
根据国税发[2009]11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若干具体措施》的通知,未按规定取得的合法有效凭据不得在税前扣除。贵公司职工丢失火车票之后是财务处理上可以报销,但是根据税收政策规定,该笔费用不能进行税前扣除。
答疑年底计提的应收帐款坏账准备,是否纳税调增,如何计入应纳税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七)项所称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二)企业所得税税款;(三)税收滞纳金;(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六)赞助支出;(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所以,企业年底计提的应收帐款坏账准备,属于未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坏账损失不得税前扣除,应该做纳税调增处理。填报《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32行“(二)资产减值准备金”。调增部分计入应交所得税,调增所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计入递延所得税资产 借:所得税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陕西焦点聚光咨询有限公司 陕ICP备1801891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