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模块查不到发票,该如何处理?
答:
建议纳税人进行以下查看和排查:
(1)查询条件设置是否准确。
(2)票面信息是否正确,如纳税人识别号是否正确、发票是否为负数发票、税控发票票号是否正确等。
(3)排查是否为农产品发票、代扣代缴完税凭证、海关缴款书等。涉及此类凭证的,不在【抵扣勾选】—【发票】页面操作,而在与凭证对应的“待处理农产品发票”“海关缴款书”“代扣代缴完税凭证”勾选抵扣功能模块操作。
(4)排查是否将发票误操作为“不抵扣勾选”。通过【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不抵扣勾选】模块,设置查询条件,点击查询,便可得到符合条件的发票信息的查询结果。若发票已认证为“不抵扣勾选”,则进行撤销勾选操作。
(5)排查发票状态是否为“已勾选”。通过【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票查询统计】—【全量发票查询】查看发票详情,或进入【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模块选择对应查询条件查询发票数据,或点击【统计确认】中的“确认历史信息”功能对往期勾选情况进行查询。
(6)排查【抵扣类勾选】税款属期是否正确。抵扣类勾选中的税款所属期显示2023年3月,当期可操作发票的开具日期范围2017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2月属期申报结束后,在3月税款属期才可以查询到3月份接收的发票。
(7)若销售方通过税控系统开具的发票,还需排查发票是否上传成功。通过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发票真伪,若可以查到发票说明开票方已上传;若无法查到发票,建议联系销售方确认发票状态。
如上述方法仍无法解决,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