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个人养老金在哪些城市试点?购买个人养老金划算吗?

回复:

11月25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宣布个人养老金制度启动实施,在北京、上海、广州、西安、成都等36个先行城市或地区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或商业银行等渠道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

01   在哪些城市试点?

在北京、上海、广州、西安、成都等36个先行城市或地区,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或商业银行等渠道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通过商业银行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

02  哪些机构可以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

首批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的金融机构包括,6 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12 家股份制银行、5 家城市商业银行、11 家理财公司、14 家证券公司、7 家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和6家保险公司等。

03  个人养老金能投资哪些产品?

依据首批个人养老金基金名录,共有129只养老FOF基金入围,其中,50只是养老目标日期基金,79只是养老目标风险基金。根据监管要求,个人养老金基金应该满足最近4个季度末规模不低于5000万元或者上一季度末规模不低于2亿元的养老目标基金等规定。而截至9月30日,我国公募养老FOF基金产品数量达194只(份额合并计算),由此来看,满足个人养老金基金要求的养老FOF基金比例较高,其中的大多数也已纳入个人养老金体系范畴。

11月23日,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名单正式对外公布,有来自6家保险公司的总计7款产品入围。

此外,还有银行理财和储蓄,养老理财和养老储蓄目前均处于试点阶段。另据《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首次提出“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不仅包含了当前仍在试点中的养老理财产品,还包括了其他符合要求的稳健收益的理财产品。

04  个人养老金账户和个人养老资金账户有何区别?

个人养老金账户用于登记和管理个人身份信息,并与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关联,记录个人养老金缴费、投资、领取、抵扣和缴纳个人所得税等信息,是参加人参加个人养老金、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

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作为特殊专用资金账户,参照个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项下Ⅱ类户进行管理。

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与个人养老金账户绑定,为参加人提供资金缴存、缴费额度登记、个人养老金产品投资、个人养老金支付、个人所得税税款支付、资金与相关权益信息查询等服务。

05   购买个人养老金划算吗?

到底要不要买?收益是一方面,真正引起注意的是个人养老金给出的个税优惠。按照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的公告,每年上限12000元的缴费可以在税前据实扣除,现阶段就能享受,等到退休领取这笔个人养老金时,需要缴纳3%的税,是个税最低一档税率。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公告,投资个人养老金在缴费环节、投资环节、领取环节分别安排了不同的税惠政策。

在缴费环节,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据实税前扣除;在投资环节,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税;在领取环节,缴费及收益均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税。

这是典型的“EET”模式,其中,“E”代表免税(Exempting),“T”代表征税(Taxing)。“EET”模式就是在缴费环节、投资环节免税,在领取环节征税。EET也是国际主流模式,除EET模式外,还有TEE、TET等其他7种模式。

小白计算了一下自己的年收入,在扣除免征额、三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后,得到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0000元,适用个税10%一档税率。如果决定从中拿出12000元购买个人养老金,那么这12000元就可以在税前扣除,暂时(到领取养老金之前)不用缴纳个税,相当于现阶段省了1200元个税。

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需要封闭运行,到小白退休或出国(境)定居等情况下才能领取。领取时,全部缴费与投资收益按照3%的税率缴纳个税。

小白计算了一下,12000元原本要缴10%的个税,如果拿来投资个人养老金,等于只需要缴3%的个税,优惠力度很大。对于那些原本适用20%、45%等更高个税税率的高收入群体来说,优惠自然更多。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表示,除了税率上有优惠,由于采用了递延纳税的EET模式,小白现阶段享受免税,领取时才缴税,这期间暂时免征的税款实际上相当于是给小白的一笔无息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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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3-2-28
来源:新京报

答疑价外费用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问题】

B企业向我们采购了一批货物,但由于B企业发生违约,所以我们企业在收取货款的同时额外向购买方收了一笔违约金,那这笔违约金到底要不要缴纳增值税呢?

【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额外收取的这笔违约金属于价外费用,当然要缴纳增值税啦。

价外费用具体有哪些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一) 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二)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1. 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

2. 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

(三)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1. 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2. 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3. 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四)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第三十七条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收费,但不包括以下项目:

(一) 代为收取并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 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

价外费用的发票既可以与销售货物合并开具,也可以单独开具。

温馨提示:

关于价外费用,还有一点要记得。对纳税人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应视为含税收入,在征税时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并入销售额计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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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3-2-28
来源:上海税务

答疑发票查验方式与发票作废、发票红冲

回复:数字化电子发票是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全新发票,设立税务数字账户,实现全国统一赋码、智能赋予发票开具金额总额度、自动流转交付。

1、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发票查验方式有哪些?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提供两种发票查验方式,一是单张发票查验(手工单张录入,单张文件导入);二是批量发票查验(下载模版-录入信息-导入查验)。

2、试点纳税人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可以维护哪些项目信息?

纳税人可以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的“基础信息维护”模块,对纳税人的项目(商品或服务)名称、规格型号、单位、单价、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及税率/征收率等信息进行维护。项目信息维护后,纳税人可在开票时直接选择已维护信息,减少开票时间。

3、试点纳税人如何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发起红冲?

试点纳税人可登陆电子税务局,依次选择进入【开票业务】—【红字发票开具】—【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录入】,也可以通过【税务数字账户】—【红字信息确认单】—【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录入】,选择对应蓝字发票发起红冲。

4、我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当月开具的发票,可以作废吗?

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数字化电子发票无法作废,只能红冲;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纸质发票,符合作废条件的,可以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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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3-2-28
来源:四川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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