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试点纳税人销售商品开具数电票,如果商品种类较多是否需要开具销货清单?
问:
试点纳税人销售商品开具数电票,如果商品种类较多是否需要开具销货清单?
答:
数电票的载体为电子文件,无最大开票行数限制,交易项目明细能够在数电票中全部展示,无需开具销货清单。
答疑我公司是试点纳税人,在开具数电票前,还需要办理哪些业务?
问:
我公司是试点纳税人,在开具数电票前,还需要办理哪些业务?
答:
不需要。试点纳税人通过实名验证后,无需使用税控专用设备,无需办理数电票票种核定,无需领用数电票,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即可开票。
答疑试点纳税人开具数电票流程是什么?
问:
试点纳税人开具数电票流程是什么?
答:
试点纳税人登录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后,通过开票业务模块,选择不同的发票类型,录入开具内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校验通过后,自动赋予发票号码并按不同业务类型生成相应的数电票。
答疑试点纳税人需要用什么开票软件开具数电票?
问:
试点纳税人需要用什么开票软件开具数电票?
答:
可直接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免费开具数电票,无需使用其他特定开票软件。
答疑填写印花税税源明细表时,如何填写应税凭证数量?
【问题】
企业在填写《印花税税源明细表》时,如何填写“应税凭证数量”?
【回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附件1.《印花税税源明细表》填表说明:“5.应税凭证数量:逐份填写应税凭证时填1,合并汇总填写应税凭证时填写合并汇总应税凭证的数量。合并汇总填写应税凭证时,只能合并适用同一税目且内容高度相似的应税凭证。合并汇总填写应税凭证时,对方书立人信息[对方书立人名称、对方书立人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对方书立人涉及金额]不需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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