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要看票据是否合规,票面信息是否齐全(发票监制章: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启用新的税收票证式样和发票监制章。监制章为:国家税务总局-XX省税务局。除发票监制章外,合规票据还应具备发票专用章);
(2)根据单位的会计报销制度,符合要求的可以报销并记账核算。同时会计核算是对企业的经济活动的全面反映,是企业真实发生的业务,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可以依据实际报销金额和相关凭证入账。
提醒:各地关于企业发生的旅游费用是否可以税前扣除的问题规定存在差异,具体参考各地税局的执行情况。
例如:河北地区,根据《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解答>的通知》(冀国税函[2013]161号) 第十二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规定,企业发生的旅游费支出,不能作为职工福利费列支。因此,河北地区职工福利旅游支出需要全额在汇算清缴时调增处理。
浙江地区,在《浙江省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问题解答》中表明对全体职工(普惠制)集中休假性质的旅游、疗养支出,可以计入职工福利费。
深圳地区,在2018年3月底12366 答复口径,深圳地区认可旅游费用作为企业的福利费税前列支。
风险提示:需要将旅游费用并入享受了旅游福利员工的“工资薪金”所得中申报个人所得税。
参考政策:《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