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适用3%征收率减按1%征收增值税且已达起征点的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怎么填?
【问题】适用3%征收率减按1%征收增值税且已达起征点的小规模纳税人,如何办理申报?
【答复】不含税销售额按「含税销售额÷(1+1%)」换算后填写主表第1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填第2行、开具其他发票的填第3行。减征额按减按1%征收的不含税销售额×2%计算,填入主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栏,并在《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中填列,减免性质代码为01011608。
来源:2026年10月各地税务局12366热点问答汇编(广西税务局12366,2026-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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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给别人提供600元服务,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问题】我给别人提供服务,取得600元报酬,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答复】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标准为:以一个月为计税期间的,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一个季度为计税期间的,季度销售额30万元;按次纳税的,每次(日)销售额1000元。因此,按次提供的600元服务未达到每次(日)1000元的起征点,无需缴纳增值税。
文件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第一条
来源:2026年10月各地税务局12366热点问答汇编(四川省税务局12366,2026-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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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收的减征额,需要在主表「应纳税额减征额」栏体现吗?
【问题】增值税申报表试点的小规模纳税人享受3%征收率减按1%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需要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主表》第0B11行「应纳税额减征额」体现吗?
【答复】不需要。小规模纳税人享受3%征收率减按1%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在《附列资料(一)》已经按照1%计算了税额,主表第0B10行「按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已经是减征后的应纳税额,减征额无需再体现在主表第0B11行「应纳税额减征额」。
来源:徐州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12366热点问答(2026年10月征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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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小规模纳税人开具3%征收率发票后,申报时能否再填减免税明细表享受减按1%?
【问题】增值税申报表试点的小规模纳税人享受3%征收率减按1%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开具了3%征收率增值税普通发票,申报时可以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吗?
【答复】不可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应当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若开具了3%征收率发票的,视同放弃减征优惠。即使手动在《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填写了减税项目,按规定征收率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也不会带入申报表主表。
来源:徐州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12366热点问答(2026年10月征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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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2026年10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到哪一天?
【问题】2026年10月的申报纳税期限是哪天?
【答复】因10月1日至7日国庆节放假7天,2026年10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6日(周一)。增值税、消费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社会保险费、文化事业建设费、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环境保护税和资源税等各税费种均按此期限申报缴纳,请纳税人合理安排时间、错峰完成申报。
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10月征期公告。
来源:南方+(南方财经全媒体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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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自然人「反向开票」销售报废产品,还要办理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吗?
【问题】自然人通过「反向开票」销售报废产品取得的收入,还要办理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吗?
【答复】需要办理。出售者通过「反向开票」销售报废产品,应当在「反向开票」的次年3月31日前,自行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经营所得汇算清缴;资源回收企业应当向出售者提供「反向开票」和已缴税款等信息,供出售者办理汇算时使用。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5号)第十四条。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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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的对象包括哪些自然人?
【问题】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的对象包含哪些?
【答复】自2024年4月29日起,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向资源回收企业销售报废产品,符合条件的资源回收企业可以向出售者开具发票。出售者是指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报废产品或销售收购的报废产品、连续不超过12个月(指自然月)「反向开票」累计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不含增值税)的自然人。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5号)第一条。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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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居民个人将财产装入离岸信托,应缴未缴个税「金额较大」的判定标准是多少?
【问题】居民个人在《公告》发布前将财产装入离岸信托产生的应缴未缴个人所得税,延长追缴年限的标准如何确定?
【答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公告》第十七条所称「应缴未缴个人所得税金额较大」,是指应缴未缴个人所得税在10万元以上。达到该标准的,按规定延长追缴年限;未达到标准的,按征管法一般追征期规定执行。纳税人应结合过渡期安排,尽快梳理本人离岸信托情况并依法申报,避免产生滞纳金及其他风险。
文件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离岸信托个人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1号)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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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企业以1000万元购买其他公司收益权的协议,是否缴纳印花税?
【问题】企业以1000万元购买其他公司收益权签订的协议,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答复】不需要缴纳印花税。收益权转让协议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主席令第八十九号)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举的范围内,不属于应税凭证,因此不缴纳印花税。需要提示的是,若该笔交易实质为债权转让、股权转让或借款,则应按对应税目判断是否属于应税凭证;税目判断应以合同权利义务的实质内容为准,不能仅凭合同名称。
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二条及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税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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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什么时候申报?
【问题】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什么时候申报?
【答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申报期为每年5月、11月。
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及内蒙古自治区有关规定。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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