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北京市纳税人在本市范围内跨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如何缴纳增值税?
依据《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纳税人跨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纳税地点问题的公告》(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7号):本市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在本市范围内跨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的,采取统一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不在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增值税的方法。
答疑出租土地使用权按什么税目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的规定,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将土地出租给他人使用,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答疑支付个人青苗补偿费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青苗补偿费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发[1995]79号):乡镇企业的职工和农民取得的青苗补偿费,属种植业的收益范围,同时,也属经济损失的补偿性收入,因此,对他们取得的青苗补偿费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答疑有规定禁止税务机关超政策规定范围,向纳税人收取鉴证报告吗?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开展严禁税务人员违规插手涉税中介经营活动专项治理自查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6〕389号):各地税务机关(包括税务所、办税服务厅)一律不得超越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税务总局(包括税务总局与其他部门联合)下发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范围,向纳税人收取鉴证报告(包括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尤其是小型微利企业、核定征收企业付费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谁收取,谁担责。
答疑企业员工出差取得滴滴打车电子普通发票其税率栏为免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吗?
不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无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税率栏为免税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因此,企业取得税率栏为免税的滴滴打车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企业取得的税率栏带税率的滴滴打车的电子普通发票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答疑我公司为一般纳税人经营餐饮和住宿,可以选择餐饮免征增值税,住宿不免增值税吗?
可以。一般纳税人可以按经营项目享受免征增值税,可以选择餐饮服务和住宿服务全部免征增值税;也可以选择餐饮服务免征增值税,住宿服务不免征增值税。
答疑我旅游公司为顾客购买的飞机票的行程单原件根据顾客要求交给顾客了,我公司取得旅游服务还可以享受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第九条规定,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将火车票、飞机票等交通费发票原件交付给旅游服务购买方而无法收回的,以交通费发票复印件作为差额扣除凭证。
根据上述规定,旅游公司可以依据为顾客购买的飞机票的行程单的复印件作为差额扣除凭证,旅游服务可以享受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答疑购买土地缴纳契税后在上面建厂房,厂房建好后办理房产证时是否需要交纳契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7]第224号)第一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
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
(三)房屋买卖;
(四)房屋赠与;
(五)房屋交换。
企业购买土地缴纳契税后在上面建厂房,厂房建好后办理房产证,该行为没有在境内发生转移土地和房屋权属,因此,厂房建好后办理房产证时不需要交纳契税。
答疑出租方收取承租方违约的违约金是否需要交纳房产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四条规定,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出租方收取承租方违约的违约金不属于房屋租金,根据上述规定,租方收取承租方违约的违约金不需要交纳房产税。
答疑公司员工违反公司制定规定交纳的罚款是否缴纳增值税?
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91号)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依据上述规定可知,公司员工违反公司制定规定交纳的罚款不属于上述规定缴纳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因此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答疑我公司与境外企业签订的购销合同约定以美元结算,我公司怎样计算缴纳印花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财税字(1988)第255号)第十九条规定,应纳税凭证所载金额为外国货币的,纳税人应按照凭证书立当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计算应纳税额。
依据上述规定,企业应按照凭证书立当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计算应缴纳的印花税。
答疑旅游企业支付给导游和员工的工资可以从旅游收入中扣除后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吗?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三)项第8小项规定,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根据上述规定,旅游企业计算旅游服务应缴纳的增值税时,不可以从旅游服务收入中扣除支付给导游和员工的工资。
答疑某企业支付的保证金到期时因某企业注销,不需要归还转入营业外收入,此笔收入是否需要交纳增值税?
依据上述规定可知,某企业支付的保证金到期时因某企业注销不需要归还转入营业外收入不属于上述规定缴纳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因此此笔收入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答疑个人所得税是否可以延期缴纳税款?
纳税人确有延期缴税需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办理。
答疑夫妻婚前购买的首套住房,婚后由丈夫还贷,首套住房利息是否只能由丈夫扣除?妻子是否可以扣除?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答疑纳税人可以不提供专项附加扣除资料给企业,到时自行申报扣除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九条,纳税人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电子或者纸质报表等方式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纳税人既可以选择纳税年度内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选择年度终了后向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答疑纳税人怎么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数据?网站还是现场提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九条,纳税人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手机APP、WEB网页、电子税务局)、电子或者纸质报表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扣缴义务人和税务机关鼓励并引导纳税人采用远程办税端报送信息。
答疑住房租金要求留存备查的合同,有模板格式要求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五条的规定,纳税人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坐落地址、出租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或者出租方单位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租赁起止时间等信息。
留存备查的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并无统一的模板要求,纳税人应参照以上规定,签订真实的租赁合同或协议,完整披露以上信息。
答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属于子女教育还是继续教育,由谁扣除?
属于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教育进行扣除;属于非全日制的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由纳税人本人按照继续教育扣除。
答疑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方是按照每月1500元定额扣除吗?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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