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农行在吉林农村的银行网点使用的房屋是否缴纳房产税?
《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房产税征税范围的通知》(吉地税函〔2004〕51号)规定,根据《吉林省房产税实施细则》第十条授权,经商省法制办,对房产税在城市中的征税范围具体解释如下:
房产税在城市中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市区”。指的是城市行政辖区内按城市建设规划已实际成片开发建设(如被公共建筑、市政道路、给水排水、园林绿地等公共和基础设施所覆盖或占据)的非农业生产区域。农业生产区域(农村)仍不征税。
根据上述规定,农行在吉林农村的银行网点使用的房屋不缴纳房产税。
答疑企业从政府购入土地之后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是否还需要缴纳契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3号)第二条第(五)项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计税依据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征收补偿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实物配建房屋等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从政府购入土地之后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属于契税的计税依据,需要缴纳契税。
答疑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期预缴土地增值税是否缴纳滞纳金?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第三条规定,对未按预征规定期限预缴税款的,应根据《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从限定的缴纳税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加收滞纳金。
答疑个人出租房屋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发票上销售方为什么填写的是代开税务机关的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委托地税局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的通知》(税总函〔2016〕145号)第二条第(四)项,代开发票岗位应按下列要求填写增值税发票:
1.“税率”栏填写增值税征收率。免税、其他个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优惠政策减按1.5%征收、差额征税的,“税率”栏自动打印“***”;
2.“销售方名称”栏填写代开地税局名称;
3.“销售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代开发票地税局代码;
4.“销售方开户行及账号”栏填写税收完税凭证字轨及号码(免税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不填写);
5.备注栏填写销售或出租不动产纳税人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或者组织机构代码)、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根据上述规定,个人出租房屋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发票上销售方应填写代开税务机关的名称。
答疑明年以报销的形式给外籍职工住房补贴,是否可以享受免个税?
参考《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 )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外籍个人不再享受住房补贴、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津补贴免税优惠政策,应按规定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答疑我们租赁设备,给出租方缴纳了押金,租期结束后对方会退还我们,这个押金是否计入使用权资产计量?
参考《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修订)》规定,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按照成本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下列四项:
(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应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3)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4)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贵司给出租方缴纳的押金不属于租赁负债,预计租期结束后对方会退还的,不计入使用权资产成本。
答疑公司在境外采购货物销售给境外的客户,是否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条例第一条所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是指:
(一)销售货物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在境内;
(二)提供的应税劳务发生在境内。
依据上述规定,公司在境外采购货物销售给境外的客户,销售货物的起运地在境外不属于在境内销售货物,不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
答疑公司从银行贷款,找第三方担保公司担保,支付的担保服务费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参考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四款规定:“3.……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因此,贵司向第三方支付的服务费,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答疑我们公司被别的单位吸收合并,账上的留抵税额是否可以转到合并方抵扣?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增值税留抵税额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5号 )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原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将全部资产、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新纳税人”),并按程序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其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可结转至新纳税人处继续抵扣。
依据上述规定,贵司的主管税务机关在核实贵司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产重组进项留抵税额转移单》,合并方主管税务机关应将传递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产重组进项留抵税额转移单》与报送资料进行核对,对原纳税人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在确认无误后,允许新纳税人继续申报抵扣。
答疑我公司与劳务公司签订服务合同,劳务公司派遣员工来我公司工作,这些人员发生的差旅费用可以直接在我们公司报销吗,差旅费用的火车票、机票我们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
《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第三条: 本准则所称职工,是指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含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也包括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向企业所提供服务与职工所提供服务类似的人员,也属于职工的范畴,包括通过企业与劳务中介公司签订用工合同而向企业提供服务的人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第一条”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规定:《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所称“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限于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
参考上述规定,劳务派遣员工也是公司的职工,发生的差旅费用可以在公司报销,取得旅客运输服务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
答疑我们这月取得一张专票是否可以不认证,次月认证是否可以?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纳税人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当通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对上述扣税凭证信息进行用途确认。
根据上述规定,贵司可以在次月认证。
答疑收到金额数千块钱虚开普票,税局要按票面金额罚款,是否合理
参考《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上述规定,您说的情况,税局按票面金额罚款并不违规。
答疑我们跟银行的借款合同,到期后做展期,展期协议是否交印花税?
参考《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第七条规定,对办理借款展期业务使用借款展期合同或其他凭证,按信贷制度规定,仅载明延期还款事项的,可暂不贴花。
答疑交易性金融资产下的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是货币性项目还是非货币性项目?
是货币性项目。 货币性项目是不论物价如何变动都固定在一定的货币额度的项目。包括: 现金、应以现金收回的债权 (如应收账款、应收票据)、有固定利息的短期和长期投资等货币性资产和应以现金支付的应付帐款、应付票据、应付薪金、应付利息、应付公司债等短期和长期债务等货币性负债。 应收股利,是因为被投资单位已经确定了股利分配方案了,所以这个金额、额度是确定的,所以这个应收股利应该是货币性项目,应收利息同理。
答疑对于同一个公司计算固定资产折旧,为什么使用不同的资产折旧公式,结果不一样呢? ( 难道是我算错了吗?) 那这样的话,公司应该使用哪一种折旧公式算更常用呢?
这四种方法计提出来的月折旧额肯定是不一样的。有的是平均的,有的是加速的,肯定每月的折旧额就是不一样的。按照准则,我们四种方法可以可以选择其中一种。年限平均法更常用一些。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第十七条 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但是,符合本准则第十九条规定的除外。
答疑我公司有笔业务,属于电脑安装业务,不包括电脑配件,属于现代服务业还是安装业,能按简易征收3%开发票吗?还是得按什么税率开发票?
这要看一下我们营业范围里都有哪些,因为在现代服务里是没有安装服务这一项的,有其他现代服务。我觉得我们开技术服务就可以,就相当于我们是给对方提供调试技术。 根据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 “(六)现代服务。 现代服务,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和其他现代服务。 1.研发和技术服务。 研发和技术服务,包括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工程勘察勘探服务、专业技术服务。 (1)研发服务,也称技术开发服务,是指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进行研究与试验开发的业务活动。 ...... 2.信息技术服务。 信息技术服务,是指利用计算机、通信网络等技术对信息进行生产、收集、处理、加工、存储、运输、检索和利用,并提供信息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和信息系统增值服务。 ”
答疑我们公司经营范围是研究和试验发展,主要做纺织检测类的,上个月老板在抖音开了40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这个消费是老板平时在抖音的直播间充值抖币的金额,然后开了公司的发票,想问下如果下个月进行抵扣的话,会不会有什么风险,税局会不会来询问之类的?
这个要看我们取得的发票是什么,如果是广告服务,销售经纪代理服务这种的话,取得的专票我们是可以抵扣的。勾选的时候,我们肯定是不能一部分勾选,肯定是全部进行勾选的。如果问到我们,有实际的真实的合同,有真实的付款记录,对公付款的,有发票,这个是可以抵扣的,也可以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只要这个发票显示出来并不是业务招待性质或者是福利性质的这种项目,就是可以抵扣的。
答疑年底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算,出牙12看对应的税率,这个税不是交过了吗。为什么您说汇算清缴还要交税呢
如果是单独计税,已经交过的话,就不需要交了,如果是选择的并入综合所得一块缴纳的话,就需要交。
答疑预收账款和合同负债之间如何区分?是否后期对预收的房屋租金和物业管理费收入都只能做合同负债?
"预收账款"的概念并不强调和已成立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在合同成立前已收到的对价不能称为合同负债,但仍可作为预收账款。合同一旦正式成立,又要将预收账款转入合同负债。两者都是先收钱再提供商品。
答疑能将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转为子公司的注册资本吗?总公司挨交税吗?
要先将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分配给股东,股东在投资给子公司,母公司分配利润需要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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