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国家税务总局宜春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5号 国家税务总局宜春市税务局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及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及《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精神,以宜春市统计局公布的2017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计算标准,现将我市住房公积金及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
税前扣除标准作如下调整:
1.按宜春市统计局公布的2017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464元的3倍的12%的幅度为口径计算,宜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最高限额调整为1607元/月;
2.按宜春市统计局公布的2017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464元的3倍的4%的幅度为口径计算,宜春市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最高限额调整为536元/月;
3.以上标准自2018年7月份纳税申报期开始执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宜春市税务局
2018年7月5日
法规国家税务总局上饶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5号 国家税务总局上饶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工作安排,国家税务总局上饶市税务局对原上饶市国家税务局和原上饶市地方税务局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原上饶市国家税务局和原上饶市地方税务局所属机构合并前,需要适用本公告公布失效和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按照原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上饶市税务局
2018年7月5日
附件
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法规国家税务总局横峰县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 国家税务总局横峰县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工作安排,国家税务总局横峰县税务局对原横峰县国家税务局和原横峰县地方税务局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横峰县税务局
2018年7月20日
附件
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法规国家税务总局上饶市信州区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上饶市信州区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工作安排,国家税务总局上饶市信州区税务局对原上饶市信州区国家税务局、原上饶市信州区地方税务局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上饶市信州区税务局
2018年7月20日
附件:
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法规国家税务总局上饶县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 国家税务总局上饶县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工作安排,国家税务总局上饶县税务局对原上饶县国家税务局和原上饶县地方税务局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上饶县税务局
2018年7月20日
附件
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法规国家税务总局余干县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 国家税务总局余干县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工作安排,国家税务总局余干县税务局对原余干县国家税务局和原余干县地方税务局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余干县税务局
2018年7月20日
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法规国家税务总局弋阳县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弋阳县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工作安排,国家税务总局弋阳县税务局对原弋阳县国家税务局和原弋阳县地方税务局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弋阳县税务局
2018年7月20日
附件:
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法规国家税务总局吉安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 国家税务总局吉安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工作安排,国家税务总局吉安市税务局对原吉安市国家税务局和原吉安市地方税务局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原吉安市国家税务局和原吉安市地方税务局所属机构合并前,需要适用本公告公布失效和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按照原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吉安市税务局
2018年7月5日
法规国家税务总局安福县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安福县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工作安排,国家税务总局安福县税务局对原安福县国家税务局和原安福县地方税务局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原安福县国家税务局和原安福县地方税务局所属机构合并前,需要适用本公告公布失效和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按照原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安福县税务局
2018年7月20日
法规国家税务总局吉安县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吉安县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工作安排,国家税务总局吉安县税务局对原吉安县国家税务局和原吉安县地方税务局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原吉安县国家税务局和原吉安县地方税务局所属机构合并前,需要适用本公告公布失效和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按照原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吉安县税务局
2018年7月20日
法规国家税务总局吉水县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吉水县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工作安排,国家税务总局吉水县税务局对原吉水县国家税务局和原吉水县地方税务局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原吉水县国家税务局和原吉水县地方税务局所属机构合并前,需要适用本公告公布失效和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按照原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吉水县税务局
2018年7月20日
法规国家税务总局抚州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7号 国家税务总局抚州市税务局关于制定我市交通运输业企业所得税预缴率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交通运输业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缴行为,堵塞税收漏洞,保障国家税收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和《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虚开发票偷骗税集中整治的若干意见》(抚府办发[2014]21号),经研究决定,制定我市交通运输业企业所得税预缴率,现公告如下:
从2018年8月1日(指税款所属期)起,我市交通运输业企业所得税预缴率为1.5%。交通运输企业分月或分季预缴企业所得税,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抚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市交通运输业企业所得税预缴率的公告》(2014年第3号公告)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抚州市税务局
2018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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