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工商户、小型微利企业等概念在认定标准上有什么区别?

【回答】

这些概念并非互斥,而是可以并行存在的。个体工商户可同时是小规模纳税人,而公司制企业可同时是小规模纳税人和小型微利企业。

例如王阿姨在小区开了家 "王记包子铺",注册时只需身份证和租房合同,当天就拿到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她雇了2名员工,每天卖包子、豆浆,月销售额稳定在8万元。由于是个体工商户,她需承担无限责任——若因食材问题被罚款10万元,店铺账户不够时,得用家里的存款甚至房产补上。税务上,她属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未超10万元,增值税全免;年利润20万元时,享受个体工商户个税减半优惠,实际缴税约1.2万元。这种模式适合家庭经营,灵活但扩张受限,比如想开分店就得重新注册。这种就属于同时是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工商户,能享受到两种身份不同的优惠政策。再比如张老板的"诚信装修工作室"年销售额300万元,注册为有限公司,属于小型企业范畴,但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增值税。这意味着他按1%征收率缴税,如接到10万元装修单,增值税仅缴990元,比一般纳税人的9%税率省了近、8000元。但作为小规模纳税人,他不能抵扣进项税,买建材的发票再多也无法抵消税款。若某年销售额冲到 600 万元,就会自动转为一般纳税人,需按9%税率计税,但可抵扣建材、设备等进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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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5-10-13
来源:江西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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