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请问有关企业房屋拆迁补偿款的税务处理的文件号和财务账务处理方面的有关规定都有哪些?
商业性搬迁没有特殊文件规定,按正常销售各类资产(存货,固定资产)来处理,有政策的是政策性搬迁。税收依据: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40号,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三号。
答疑公司有三个自然人投资成立,其中1和2没有实际出资,现在1和2要把股权转让给3,股权转让协议写转让金额为0是否可以?
自然人转证股权,依据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67号公告的规定处理。转让金额为0,如果没正当理由,税务机关不会认可,什么是正当理由,文件中有详细解释。
答疑公司取得合作社免税的发票,隐含的税如何计算?
凭票计算抵扣11%的进项税。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答疑我公司出租厂房时我方和承租方共同产生的水电汽费用,我得给对方掰开开据发票不知怎么开,自来水给我开的水费是3%的专票我能否按3%的原票税率给承租方开呢?
实务中如贵公司所述的处理居多,以转售水电的方式解决票的问题。
答疑我公司符合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减计收入政策,同时还符合环境保护、节能节水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还符合西部开发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政策。这三个政策能否叠加享受。不在西部的企业是否前两个政策叠加享受。
可叠加。
答疑我公司是几个人投资的有限合伙企业,税务认定为小规模企业,查账征收。会计合算用那能哪些科目科目?
目前有限合伙企业的会计核算采纳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居多,也有将实收资本科目替换为“收到出资人款项”等自拟科目。除所有者权益类外,以一般企业核算无异。
答疑公司有一房屋出租3个月,一次性收取租金,发票已开,税款已交,可在最后一个月因特殊原因不能再租了,请问是否可以开一张红字发票?税款能退吗?
红冲,冲减当期销售收入。
答疑施工方收到建设方预付的工程款是否可以跨年度预付工程材料款?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印发)第四十五条第(二)项修改为“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因此,自2017年7月1日起,建筑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收到预收款的当天不再产生增值税纳税义务。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四十五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因此,如果工程已开工建设,施工方收到建设方预付的工程款,会计上可以按完工进度确认收入,增值税上收到款项时确认收入,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答疑公司慰问福利机构采购的食品、饮料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
您慰问外单位的食品、饮料属于无偿赠送,应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所以进项税可以抵扣。
答疑我公司买赠时,发票只开主货品,赠品是否要单独计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是否要视同销售?个人所得税呢?
国税函[2008]875号 三、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您公司若在发票上只开主产品,则不能按文件确认收入,赠品需作视同销售处理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财税[2011]50号 一、企业在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1.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2.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如通信企业对个人购买手机赠话费、入网费,或者购话费赠手机等;3.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
您公司只取得相关支持资料,证明是销售商品时的赠品,不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答疑设计劳务是按完工百分比确认收入的,在收到进度款时,是否要交增值税?
根据财税[2016]36号 第四十五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答疑我公司从安保公司购入安保设备,由安保公司提供安保服务,是否是混合销售业务?
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2二(三)混合销售。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根据您公司的业务,您公司购买安保设备和提供安保服务合同虽然是一起签订的。但安保服务并不是只在购置的时点发生,而是在购置设备后的业务。所以这是一份兼营的业务,而不是混合销售业务。
答疑供热供暖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
依据《辽宁省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辽税政四字[1988]第479号文件)第六条规定:《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的购销合同不包括供用电(水、气)合同,这些合同不贴花。因此,你公司与市供暖公司签订的集中供热并网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答疑股权转让收入确认的时间是员工离职时间还是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时间?
按照《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答疑前期签订40万的合同,已缴纳印花税,后期修改相关合同,协议变成了600多万,印花税怎么缴纳,是否只需要缴纳差额部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九条 已贴花的凭证,修改后所载金额增加的,其增加部分应当补贴印花税票。
答疑担保机构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担保赔偿准备金的比例是多少,依据什么提取,涉及的相关文件?
根据《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一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按照当年担保费收入的50%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并按不低于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的比例提取担保赔偿准备金。担保赔偿准备金累计达到当年担保责任余额10%的,实行差额提取。差额提取办法和担保赔偿准备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由监管部门另行制定。
答疑六个月之内自然人股东多次转让农业公司是否可以平价转让?
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十四条(一)净资产核定法规定:6个月内再次发生股权转让且被投资企业净资产未发生重大变化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上一次股权转让时被投资企业的资产评估报告核定此次股权转让收入
答疑个人股东通过新三板交易系统转让股权怎么确定纳税地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十九条规定: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被投资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
答疑替政府代收的污水处理费、水资源等费用是否要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4〕151号)第四条规定:污水处理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全额上缴地方国库,纳入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实行专款专用。污水处理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8]79号)第二条规定:水资源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经纪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综合所述替政府代收的污水处理费、水资源等费用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答疑我们是北京的公司,按事业机关单位标准内发放的住房补贴是否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京地税个[2002]597号 一、根据建设部、国家计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建设银行、中直管理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规定,个人从单位取得的补贴标准内的住房补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标准的部分并入当月工薪计算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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