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有哪些?

关于房产税:


一、房产税征收范围:


房产税的征收范围也称房产税得“课税范围”,具体适用于开征房产税的地区。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二、房产税征收标准:


房产税征收标准分为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性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三、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四、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是包括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对建立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以外的工矿企业则不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具体规定:


1.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义务人。


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为纳税义务人。


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其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义务人。


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纳税义务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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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1-11-02
来源:焦点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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