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航空运输公司提供国际航空运输业务,哪些业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哪些业务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回答】

首先明确,国际运输服务是指:

1.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货物出境;

2.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货物入境;

3.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货物。

航空运输公司提供国际航空运输业务时,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适用情况如下:

一、适用增值税免税的业务

1.以无运输工具承运方式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即航空运输公司仅负责签订运输合同、收取运费并承担承运人责任,实际运输由其他方完成。

2.未取得相关资质的国际运输服务,包括:

1)以航空运输方式提供国际运输服务,但未取得《公共航空运输公司经营许可证》,或其经营范围未包括“国际航空客货邮运输业务”;

2)以航空运输方式提供国际运输服务,但未持有《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或其经营范围未包括“公务飞行”。

3.放弃零税率选择免税的情况。符合零税率政策的国际运输服务,企业可声明放弃适用零税率,选择免税政策,但放弃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适用零税率。

二、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业务

除适用增值税免税业务外的国际运输服务。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特别提醒!!!

适用零税率的业务需按规定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手续,并保存相关证明材料备查,若业务涉及境内外运输环节混合,需准确划分应税和免税部分,境内运输部分需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查看更多>
收藏
发文时间:2025-12-8
来源:中汇信达深圳税务师事务所

答疑我今年卖了一套我名下的房子,又买了一套新房,新房名字写的我爱人。请问能申请个人所得税退税不?

【回答】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28号)规定:“为继续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现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二、本公告所称现住房转让金额为该房屋转让的市场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新房的,购房金额为纳税人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中注明的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购房金额为房屋的成交价格。

      三、享受本公告规定优惠政策的纳税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纳税人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同一城市范围是指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所辖全部行政区划范围。 2.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查看更多>
收藏
发文时间:2025-12-8
来源:陕西税务

答疑成本扣除环节的发票核查要点

【回答】

成本扣除环节的发票核查更为复杂,主要涉及土地成本、建安成本、拆迁补偿费等多类成本的发票审核。核查人员需通过"四比对"(合同、发票、审定、付款)机制,确保成本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土地成本核查方面,需重点审核土地出让金、契税等凭证的合规性。土地出让金必须取得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财政收入专用票据或财政部监制的《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同时,还需核查土地闲置费是否计入扣除项目,根据国税函[2010]220号第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逾期开发缴纳的土地闲置费不得扣除。此外,还需关注土地分摊的合理性。

建安成本核查是重点难点。核查人员需关注"假发票"和"假业务"两种风险。对于"假发票",需通过发票查询系统验证真伪,并关注大额发票的银行支付记录。对于"假业务",需结合合同、审定报告、付款凭证进行"四比对"。如存在"发票金额大于决算金额"的情况,企业需作出合理的情况说明,对无法说明或不合理的一般不充许扣除。

拆迁补偿费核查需特别关注"四流一致"。拆迁补偿费需提供补偿协议、付款凭证、签收花名册等资料。对于回迁安置的,安置用房视同销售,需同步确认收入与成本,且需符合"四流一致"要求。


查看更多>
收藏
发文时间:2025-12-8
来源:税习录
1... 23456789101112 1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