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误收多缴退抵税和入库减免退抵税的区别?

【回答】

误收多缴退抵税: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多缴税款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多缴的税款,应该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办理退还手续。以下业务也属于误收多缴退抵税范围:(1)”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在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已缴纳营业税,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含)后因发生退款减除营业额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营业税;(2)对于”税务处理决定书多缴税费””行政复议决定书多缴税费””法院判决书多缴税费”等类多缴税款办理退税。入库减免退抵税:纳税人符合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减免的税款,如已经缴纳入库,可以申请退(抵)已缴纳的税款。以下情形也属于入库减免退抵税: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5万元(按季纳税45万元)的,当期因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2.增值税即征即退,按税法规定缴纳的税款,由税务机关征收入库后,再由税务机关按规定的程序给予部分或全部退还已纳税款; 3.非居民纳税人可享受但未享受协定待遇,可以申请退还多缴税款的情况; 4.其他减免税政策发布时间滞后于执行时间已入库税款的退税,也属于减免退税; 5.”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在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已缴纳营业税,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后(含)因享受减免税政策,而退还试点前发生业务的营业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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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5-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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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普通发票规格有什么要求?

【回答】

(一)通用机打发票通用机打发票分为平推式发票和卷式发票。平推式发票按规格分为:210mm乘以297mm;241mm乘以177.8mm;210mm乘以139.7mm;190mm乘以101.6mm;82mm乘以101.6mm(过路过桥发票)共5种规格。票面为镂空设计。除”发票名称”、”发票联”、”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行业类别”印制内容外,其他内容全部通过打印软件进行控制和打印。”行业类别”打印发票开具的所属行业,如”工业”、”商业”、”收购业”、”餐饮业”、”娱乐业”、”保险业”、”税务机关代开”、”银行代开”等。税务总局统一的式样,开票软件和打印内容由总局开发、规定;省局统一的式样,开票软件和打印内容由省局开发、规定。打印内容应满足发票的基本要素和数据采集的要求,打印软件应有开具限额控制。机打发票基本联次为三联,即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联次。国家税务总局对已颁布的全国统一式样的普通发票,将按照简并票种统一式样的原则,统一使用通用机打发票,并逐一重新明确规格和要求。卷式发票按规格分为:发票宽度为57mm、76mm、82mm、44mm(出租汽车发票)共4种,发票长度可根据需要确定。发票印制内容(不包括机打号码、机器编号、税控码)、联次可参照税控卷式发票执行。税控卷式发票规格和打印内容不变。(二)通用手工发票手工发票分为千元版和百元版2种,规格为190mm乘以105mm。手工发票基本联次为三联,即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三)通用定额发票定额发票按人民币等值以元为单位,划分为壹元、贰元、伍元、拾元、贰拾元、伍拾元、壹佰元,共7种面额,规格为175mm乘以70mm。有奖发票规格为213mm乘以77mm。定额发票联次为并列二联,即存根联和发票联;有奖发票为并列三联,即存根联、发票联、兑奖联。通用定额发票的用纸和底纹由各省税务机关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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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5-9-1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答疑劳务派遣用工支出,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回答】

可以。

依据政策规定,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实际发生的费用,可以分两种情况在税前扣除:

第一,按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可以作为“劳务费支出”,准予扣除;

第二,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要根据情况分别计入“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按规定扣除。

举两个例子:

第一种情况:A公司招了15个劳务派遣员工,每月给劳务公司45万元,不再另给员工支付任何费用。

那么,这45万元就属于“劳务费支出”,凭借合规有效发票,就可以在税前扣除。

第二种情况:B公司每月给劳务公司支付10万元的管理费,另外直接给劳务派遣员工支付工资35万元,支付伙食补贴、交通补贴3万元。

那么,这10万元的管理费,就可以按“劳务费支出”进行扣除;支付的伙食和交通补贴的3万元计入“职工福利费支出”进行扣除;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35万元工资,应按照“工资薪金支出”进行扣除,同时可以一并计入公司的工资薪金总额,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的规定:“三、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支出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分两种情况按规定在税前扣除: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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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5-9-12
来源:天津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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