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纳税人申请办理留抵退税与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如何衔接?

【回答】

您好,一、纳税人自2019年4月1日起已取得留抵退税款的,不得再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纳税人一次性将已取得的留抵退税款全部缴回后,可以就缴回当月起发生的增值税应税交易按照规定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二、纳税人自2019年4月1日起已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一次性将已退还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税款全部缴回后,可以自全部缴回次月起按照规定申请退还期末留抵税额。

  三、纳税人按照上述规定全部缴回已退税款后适用留抵退税或者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自全部缴回次月起36个月内不得变更。

  上述规定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举例说明:某纳税人2019年4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累计取得留抵退税款100万元,该纳税人于2025年10月一次性将已取得的留抵退税款100万元全部缴回后,可以就2025年10月起发生的增值税应税交易按照规定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若该纳税人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后,由于经营业务发生变化,希望变更适用留抵退税政策,自全部缴回留抵退税款次月(2025年11月)起36个月内不得变更。

  答复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7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

  九、纳税人自2019年4月1日起已取得留抵退税款的,不得再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纳税人一次性将已取得的留抵退税款全部缴回后,可以就缴回当月起发生的增值税应税交易按照规定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纳税人自2019年4月1日起已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一次性将已退还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税款全部缴回后,可以自全部缴回次月起按照规定申请退还期末留抵税额。

  纳税人按照上述规定全部缴回已退税款后适用留抵退税或者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自全部缴回次月起36个月内不得变更。

  十一、本公告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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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5-11-2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答疑什么情况需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回答】

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规定,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下简称“规定标准”)的,除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其中:“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是指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年应税销售额”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注意

1.销售额未超过标准但符合条件可自愿登记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其中“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走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进行核算。

2.特殊行业强制登记

部分行业无论销售额是否达标,一律需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包括从事成品油销售的加油站、航空运输企业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电信企业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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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5-11-24
来源:厦门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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