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非独生子女,父母指定或兄弟协商,能否以某位子女按每月3000元扣除额度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回答】
不可以。按照规定,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在兄弟姐妹之间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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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我的小孩前两年在中国读大学,后两年去国外继续读大学,现在填写信息选择中国还是境外?毕业证书由境外发放,没有学籍号,怎样填写信息,是否可以扣除?
【回答】
目前,子女教育允许扣除境内外教育支出,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仅限于境内教育,不包括境外教育。如符合子女教育扣除的相关条件,子女前两年在国内读书,父母作为纳税人请按照规定填写子女接受教育的相关信息;后两年在境外接受教育,无学籍的,可以按照接受境外教育相关规定填报信息,没有学籍号可以不填写,但纳税人应当按规定留存相关证书、子女接受境内外合作办学的招生简章、出入境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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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先进制造业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可否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回答】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五、先进制造业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先进制造业企业兼营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且无法划分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x当期出口货物劳务和发生跨境应税行为的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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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如何享受,是否需要备案?
【回答】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首次申报出口退(免)税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相关资料,即可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手续。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还应根据所提供的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对应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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